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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5166 分类: 综合;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检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他 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文号: 伊政发〔2021〕38号 内容概述: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部署要求,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统筹推进全旗煤矿采矿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办理,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尽快释放煤炭产能,及时消化企业库存煤,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同时,充分挖掘电力供应能力,切实提高发电出力,促进全旗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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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伊金霍洛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伊金霍洛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尤其是进入下半年,能源电力保供形势异常严峻,增产保供和保障有序用电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7月9日全国能源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7月12日煤炭增产增供会议,自治区7月30日煤炭增产增供用地(林、草)手续办理调度会议和我市8月13日市长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市政府《关于煤炭增产增供和有序用电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23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煤炭增产增供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1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炭产能释放,增加电力供应,全力做好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部署要求,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统筹推进全旗煤矿采矿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办理,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尽快释放煤炭产能,及时消化企业库存煤,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同时,充分挖掘电力供应能力,切实提高发电出力,促进全旗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企一策”要求,认真梳理每一座煤矿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并明确专人跟踪盯办。

  (二)坚持科学论证。凡上报煤炭增产增供的煤矿必须做到论证是否具备释放产能条件在先, 申请增产增供在后。凡可进一步提高负荷的供电企业必须做到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在先,增加负荷在后。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煤炭增产增供及电力保障供应工作,严把事实关、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确保上报审批的煤矿依法依规推进产能释放,电力企业全力出力。

  (四)坚持安全第一。在推进增产增供、有序用电过程中,要以安全生产为底线,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推进煤炭增产增供具体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加快矿权、林地、用地、环评、产能核增等手续办理,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依法加快推进露天煤矿和灾害治理项目复工复产、及时消化库存煤,不断挖掘增产潜力和增供能力,切实保障煤炭产业增产增供。

  (一)完善相关手续,加快释放产能

  协助白家梁露天煤矿、南梁露天煤矿、常青露天煤矿、小纳林沟露天煤矿等4座露天煤矿办理相关手续。协助致富煤矿、温三号煤矿、温家塔煤矿、贾家渠煤矿、新庙丁家梁煤矿等5座煤矿办理灾害治理项目土地及林草手续。协助武家塔露天煤矿、德隆露天煤矿、满来梁露天煤矿、荣恒露天煤矿、后温家梁露天煤矿、通富露天煤矿等6座因土地手续即将到期、面临停产的露天煤矿办理土地手续,确保企业生产接续、产能稳定。协助推进国电察哈素煤矿采矿证办理,先期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协助推进国电察哈素煤矿联合试运转批复延期,后续再加快推进国电察哈素煤矿“一矿两井”方案中与君正集团无纠纷井田的采矿许可证办理,推动国电察哈素煤矿尽早释放产能。(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能源局)

  (二)支持安全高效煤矿释放产能

  鼓励全旗各大具备释放优质高效产能的煤矿释放产能,主要包括神东集团7座煤矿、乌兰集团所属重点煤矿,尔林兔煤矿、马泰壕煤矿、窝图沟煤矿、武家塔露天煤矿、赛蒙特尔煤矿、转龙湾煤矿,霍洛湾煤矿、淖尔壕煤矿、益民煤矿、东博煤矿、德隆露天煤矿、敬老院煤矿、油房渠煤矿、呼能丁家梁煤矿等。存在冲击地压、水、火、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的矿井,不在增产增供范围内。(责任部门:能源局)

  (三)挖掘潜力产能,促进增产增供

  主动对接有意愿进行产能核增的煤矿企业,协助办理产能核增相关手续,不断挖掘煤矿产能核增潜力。协助长期停产的三界沟煤矿(45万吨/年)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维护井下设备设施,全面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序组织工人返岗。协助长期停产的兴隆露天煤矿(90万吨/年)解决土地征收手续问题,尽快实现复工复产;督促呼和乌素煤矿(120万吨/年)尽快消除3号煤层火点隐患,及时恢复正常正产,释放4号煤层产能。(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

  (四)积极消化库存煤

  根据增产增供要求,进一步摸清库存煤底数,核实现有库存煤情况,逐步消化30座井工煤矿及天隆武家塔煤矿、南梁露天煤矿、常青露天煤矿、小纳林沟露天煤矿、德隆露天煤矿煤场、白家梁煤矿、贾家渠煤矿灾害治理项目库存煤。(责任部门:能源局)

  四、推进有序用电具体措施

  督促各发电企业切实承担起发电任务,加大电煤采购力度,尽快提高库存,保障存煤可用天数达到7天以上。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避免出现煤价上涨导致临时检修和出力受阻的情况。积极指导本地发电企业千方百计提升高峰时段发电供电能力,充分挖掘现有供应能力,本着“应开尽开、能开全开”的原则,确保全旗现役火电机组在“迎峰度夏”期间充分出力。合理安排机组检修,优化调整机组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原则上“迎峰度夏”期间不安排火电机组检修。充分利用风况较好的时间段,安排有停机需要的机组消缺,提高机组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电网运维,优化运行方式,解决网架结构导致的机组出力受限问题,不断提高电力供应能力。(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供电局)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成立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推进组(以下简称工作推进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  云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 :闫彩煜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周立明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刘晓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杜彦斌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商务局局长

  王利忠      旗政协副主席提名人选、能源局局长

  成   员:赵海录      乌兰木伦镇镇长

  李金锋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巴特尔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雪峰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平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苗  磊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清显      阿勒腾席热镇镇长

  米智军      伊金霍洛镇镇长

  阿拉腾宝     札萨克镇镇长

  杨金峰      纳林陶亥镇副镇长

  徐建刚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瑞雪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永飞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利平      旗供电局局长

  杜海荣      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局长

  焦  烨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宋利平      旗林草局副局长

  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统筹调度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生产能力核增、有序用电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每周向旗人民政府上报工作进度,每半月向市煤炭增产增供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度。

  联 络 人:高志军  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工作推进组下设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生产能力核增、有序用电、安全生产等4个工作专班。

  1.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工作专班(设在旗自然资源局)

  组    长:王瑞雪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卢秉新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宋利平    旗林草局副局长

  崔永宽    旗能源局副局长

  联 络 人:王  刚  旗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股股长

  主要职责:旗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级、旗级四个层面进行分类,逐一梳理露天煤矿用地手续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分级汇报、分类推进解决;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煤矿全部纳入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审批政策范围内,抓住试点政策窗口期,研究提出全旗的相关推进举措,探索林草容缺审批等措施,加快推进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审批,促进产能尽快释放;完成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生产能力核增工作专班(设在旗能源局)

  组    长:王利忠    旗政协副主席提名人选、能源局局长

  成    员:崔永宽    旗能源局副局长

  张海军    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联 络 人:朱  军    旗能源局煤炭股股长

  主要职责:旗能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级、旗级四个层面进行分类,逐一梳理全旗所涉及矿井的环评、产能置换等产能核增存在的问题,并分级汇报、分类推进解决;认真筛选列出产能核增清单,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厅局争取产能核增空间和份额;完成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3.有序用电工作专班(设在旗能源局)

  组    长:王利忠    旗政协副主席提名人选、能源局局长

  成    员:王利平    旗供电局局长

  张小平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焦  烨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牛钧晖    旗能源局副局长

  李刚强    旗供电局副局长

  联 系 人:弓孟和    旗能源局电力股股长

  主要职责:负责核查非计划、非正常发电企业机组停机原因;协调电煤供应,加强发电企业与煤矿点对点供应保障;督促指导发电企业非正常、非计划停机机组启动方案;全面排查、逐一核实“两高”项目,严格按要求落实限电措施,科学合理制定错峰用电计划;统筹调度,科学制定用电计划,全力保障有序用电;完成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4.安全生产工作专班(设在旗能源局)

  组    长:王利忠  旗政协副主席提名人选、能源局局长

  成    员:牛钧晖  旗能源局副局长

  张永峰  旗能源局副局长

  聂利军  旗能源局党组成员

  文永龙  旗能源局党组成员

  联 系 人:张涛侦  旗能源局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主要职责:对能源、电力企业落实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安全生产保障主体责任进行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负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提出问题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完成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国家煤炭保供及电力保障任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工作专班要围绕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煤矿手续办理、煤炭增产增供、有序用电调度机制,每个工作专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工作推进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生产能力核增工作专班要精准梳理全旗增产增供煤矿清单,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工作专班要精准梳理全旗煤矿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林草、征拆、涉法涉诉等问题,上报旗工作推进组办公室,由旗工作推进组办公室科学排序把关,按时上报市煤炭增产增供工作专班。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煤炭增产增供及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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