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3354 | 分类: | 其他 政策法规;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 文号: | 伊政发〔2025〕33号 | 内容概述: | 为伊金霍洛旗建设绿色转型先行区、兴业富民示范地贡献力量,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4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伊金霍洛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5次常务会议、旗委十六届128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伊金霍洛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零碳生态、多业协同、富民增收,打造“伊心为您 就业有我”就业服务品牌,加快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着力实现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能力持续增强、就业保障稳步提升,为伊金霍洛旗建设绿色转型先行区、兴业富民示范地贡献力量,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5年,新开发各类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00人次以上,新增城镇就业、农牧民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促进就业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就业优先导向,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
坚持增业、增企、增店、增岗一体推进,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
1.坚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导向。坚持产业发展和充分就业相互促进,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支持发展提供岗位数量多、质量好、结构优等就业贡献度高的产业和企业。(责任单位: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投促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各园区管委会)
2.提升工业经济助推就业。推进建设新街一井、二井、苏布尔嘎、纳林希里等“集约、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推动远景20GW零碳电池、镕锂高端石墨材料、国电火电灵活性改造等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开发岗位1000个。并积极协调企业,优先招用伊旗户籍或被征地农牧民青年就业和劳务供给。(责任单位: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投促局、能源局、各镇、各园区管委会)
3.促进服务业就业扩容提质。依托铜锣湾广场、阿吉泰健康城、王府文化体验园等,聚力发展商贸物流、健康服务、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等服务业,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开发岗位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投促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人才科创发展中心、邮政公司)
4.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就业。坚持二产带动一产,坚持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依托乌兰现代农牧科创园、星光农业科技博览园、蒙泰田园综合体、光亚哈沙图田园综合体等,发展富民产业,扶持家庭农牧场500个、小型合作社500个,同时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种植养殖、民宿等,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农牧和水利局、文旅局、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5.培育就业新动能。对贫困边缘户(监测户)、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军转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等从事个体经营的,落实税收优惠(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等,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营造更优市场环境,力争年内小微企业突破1.4万户、个体工商户突破3.1万户,打造5个非遗就业工坊,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责任单位: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财政综合保障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二)推进创业就业帮扶,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6.政策岗位招录“一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配合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深入挖掘基层教育和医疗卫生、司法辅助、社区工作者等就业岗位380个,加快释放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岗位资源,科学做好招录、招聘组织工作。精准开展“1131”(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助推185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责任单位:组织部、社会工作部、政法委、旗委编办、教体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委、各镇)
7.企业用工吸纳“一批”。坚持政校企联动,组织发动企业组团赴自治区内外名校招才引智,征集央企、民营企业急需紧缺用人需求,筛选发布优质岗位招聘信息,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旗内企业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人)。围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持续开展就业见习和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岗位募集,并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实训生活补贴(1589元/月)和储备人才补贴(1000元/月)。(责任单位:工商联、人社局、国资委、各园区管委会、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8.兜底帮扶援助“一批”。加强困难群体实名制动态管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脱贫户和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集中资源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围绕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建设、城镇建设等重点领域,充分挖掘重点工程项目主体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中拿出10%的工程量,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吸纳相关群体就业1万人次以上。建立部门联席、军地联动、区域合作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行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发改和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和水利局、林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伊旗分局、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9.灵活就业拓展“一批”。打造一刻钟公共就业服务圈,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置就业服务站点,整合零工市场、社区经济、指尖产业、就业工作室、村集体项目等资源,新建升级47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或就业车间,绘好就业地图,为劳动者提供岗位推荐、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一站式服务; 依托伊旗米多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围绕社区“一老一小”实际需求,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病人陪护、婴幼儿照护等技能培训,拓展多元化就业渠道,帮助城镇失业人员、转移进城农牧民解决就业问题;依托“天骄电商产业园”畅通小件商品销售渠道,创新订单计件取酬机制,线上线下举办家门口就业产品展销会,助力群众实现顾家、就业两不误,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吸纳相关群体就业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投促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和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天骄创投公司)
10.自主创业帮扶“一批”。确保零碳创造中心、人才科创实验转化中心投入使用,投用希望小镇教育综合体,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青年创业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重点人群”)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于能够实现带动2人以上其他劳动者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至30000元)等。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压缩审核、调查、受理、发放等各环节业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实现全程网办,支持重点人群、青创项目法定代表人申请创业贴息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针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评审分级分类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在获得资助后3年内,经评审,可申请5万至20万元滚动支持一次)。(责任单位:教体局、人社局、人才科创发展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天骄创投公司)
(三)深化技能提升,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11.深化产教融合培育技能人才。支持民营企业与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院校可根据产业需求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冠名班、订单班每班不低于30人,学员毕业后与培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达到90%的,按实际到合作企业就业人数给予院校经费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区内外院校对接我旗企业落地成立大学生实训实践基地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补贴。对于重点群体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的,按照初、中、高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教体局、人社局、各园区管委会、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12.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包含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实行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疗休养活动。大力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鼓励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同步开展技能竞赛、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责任单位:组织部、总工会、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四)优化就业服务,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3.建立健全常态化联企服务机制。将园区投产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提供“一企一策”定制化就业服务,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综合运用重点发布、专场招聘、直播带岗、劳务协作、定期走访等方式,保障企业用工;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为企业找订单、降成本等惠企政策,强化企业职工失业动态监测、劳动监察维权等举措,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不裁员,少减员。(责任单位:组织部、总工会、工商联、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14.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以零碳创造中心为平台,布局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猎头机构,试点开展人力资源机构助企服务“揭榜挂帅”工作。引导外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旗成立子公司开展业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个性化服务。积极构建全市人才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化求职招聘服务。(责任单位:人社局、各园区管委会、人才科创发展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15.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集求职招聘、零工服务、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帮办代办等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一户一档”摸清劳动力就业技能,毕业大学生专业特长情况,打造“两库两清单”(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和岗位需求资源库,动态建立“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着力提高就业供需匹配成功率、实现人岗精准高效对接。(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政数局、统计局、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五)推进劳动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6.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的政策。针对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企业不超过一年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社保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17.加大劳动纠纷处置化解力度。深化预防和治理拖欠农牧民工资三年行动,突出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摸清项目底数、用工底数,全过程加强实名制合同签订、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推动制度覆盖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支付环节。畅通维权渠道,搭建欠薪一站式申诉受理平台,公布欠薪维权统一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落实欠薪线索“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投促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和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
(六)优化就业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就业福地
18.强化住房保障。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332套、空港人才公寓674套,全力满足外来就业人员住房需求,让每一个科学家、企业家和创业者、劳动者、打工者来了就是伊金霍洛人。(责任单位:人才科创发展中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19.高标准建设零工之家。提档升级阿镇零工市场,在札萨克镇、乌兰木伦镇布局打造新业态零工市场,为各类务工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应聘洽谈、求职登记与推荐、职业指导培训与咨询等服务,让求职者少跑腿、增收入。(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各镇、各园区管委会、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强化暖心服务。凡符合政策的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零门槛就学”,提供午休、午餐和寒暑期“托管”服务。组织开展巡回诊疗进园区、进村庄、进零工市场,强化务工人员健康保障。(责任单位:教体局、人社局、卫健委、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对照主要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并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加力提速推进,严把工作质量关,严格执行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总结评估制度,重要事项及时向旗委、政府汇报。各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动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氛围营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举措,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各项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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