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伊金霍洛旗2025年商品房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3608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它 |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5〕68号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消费,进一步推动伊金霍洛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伊金霍洛旗2025年商品房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伊金霍洛旗2025年商品房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伊金霍洛旗2025年商品房购房补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消费,进一步推动伊金霍洛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2月31日。期间,若购房补贴资金提前发放完毕,活动自行终止。
二、活动规则
本次购房补贴活动设置500万元补贴金额,以通过审核公示的补贴申领时间先后为序,补贴资金于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至购房人账户。如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完毕或2025年12月31日购房补贴活动结束,则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凡在我旗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并在活动期间内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的购房人,可享受购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1.住宅商品房补贴网签合同价款的2%(不包含储藏室、车库、车位等其他配套设施的价款)。
2.非住宅商品房补贴网签合同价款的1.5%(不包含储藏室、车库、车位等其他配套设施的价款)。
上述商品房补贴金额最高每套不超过5万元。
四、参与补贴活动房源
参加活动房源为以下三类:
(一)伊金霍洛旗预售资金监管项目中的未售房源。
(二)伊金霍洛旗2021年8月以后办理预售许可证转现售许可证项目中的未售房源。
(三)伊金霍洛旗2021年8月以后办理现售许可证项目中的未售房源。
上述房源不包括2025年11月24日前已交款未网签房源。
五、活动退出
购房人补贴申领成功后,原则上不予办理网签合同注销手续。如确需退房的,需将补贴资金全额原路径退还,方可注销网签合同。退还补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购房人自行承担。办理补贴退还、网签注销手续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
六、工作任务
(一)搭建服务平台。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搭建“宜居伊金霍洛”小程序服务平台,为房源展示、政策发布、补贴申领、补贴发放等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平台搭建及测试运行。
(二)补贴审核。
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各负责安排3名专人进行购房补贴审核工作,并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人员及房地产销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三)补贴资金保障。
旗财政局将本次活动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于补贴活动结束后拨付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总结报告。
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将本次活动成效形成总结上报旗人民政府。
(五)加强活动宣传。
旗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全过程的政策解读与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做好价格监控。
参与活动的商品房源,其网签合同价款不得显著高于同项目、同品质房源在过去三个月的平均成交价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将对异常交易进行重点监控和调查。
(七)责任追究。
对在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购房人,取消其资格并追回补贴,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其所有房源参与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2025年商品房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一图读懂】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伊金霍洛旗2025年商品房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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