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 《伊金霍洛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315 | 分类: | 其他 业务工作;其它 |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6〕14号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扛牢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6〕5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06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 《伊金霍洛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
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八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伊金霍洛旗关于进一步加强
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八项措施
(讨论稿)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必须切实扛牢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6〕5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政府统筹调度。旗人民政府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旗人民政府领导牵头,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基金运行与监管形势,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机构主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从严压实监管部门、行管部门、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层层传导压力。
二、强化医保部门监管责任。旗医疗保障局要履行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专家审查等多形式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定期聘请专家对重大疑难违规问题组织开展多学科联合会审,为监管执法提供专业支持,提升监管精准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强化卫健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行业管理,将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评价体系。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履约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及时配送。坚决防范和杜绝因违规医疗服务行为导致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医药卫生行业经营行为和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执业药师管理、药品流通管理,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和杜绝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导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发生。
五、强化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医保管理、财务、信息、考核等内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医保政策培训与医德医风教育,自觉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抵制欺诈骗保和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医保基金依法依规使用。要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执行、常态化自查自纠、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全面规范自我管理。
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要健全医保部门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推进对欺诈骗保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多重查处。医保部门应及时移送定点医药机构问题线索,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理处置,并将结果反馈医保部门。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风险的,应及时移送医保部门核查处理。
七、紧盯专项整改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按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问题、措施、进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执行问题销号管理,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旗人民政府将强化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调度、督办等工作,对整改不力的部门约谈通报,对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的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旗医疗保障局定期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确定具体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于每月20日前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反馈至旗医疗保障局(联络人:杨乐,联系电话:0477-8684530),并及时向旗人民政府汇报,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八、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相关规定,主动履职尽责,持续健全完善本部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健全风险预警、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全链条制度体系,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压实各方管理责任,提升管理精准性、有效性和震慑力,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 《伊金霍洛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 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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