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单位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473 | 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它 |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6〕49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单位的通知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水岸新城推进办,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压实住宅小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化解住宅小区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就调整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全面摸排梳理,全旗共有住宅小区187个,其中其他乡镇住宅小区42个,空港园区住宅小区3个、公寓楼3个,阿勒腾席热镇中心城区纳入包联管理住宅小区139个。目前仅69个小区配备包联单位,70个小区暂无对应包联主体;部分小区未配套建设消防设施,应急保障能力薄弱,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控形势严峻,现有包联机制存在明显短板,安全风险防控压力较大。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包联全覆盖。按照《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单位划分表》(附件1)分配安排,各单位主动认领对应住宅小区包联任务,务必实现所有住宅小区包联责任全覆盖,杜绝无包联单位管理的空白小区。
(二)抓实安全隐患整治。各包联单位对照《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问题表》(附件2),对包联小区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重点补齐消防设施配套短板,完善应急保障举措,逐项整改消除现存安全风险。
(三)压实包联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小区走访、隐患台账、问题闭环整改机制,切实扛起小区日常监管、矛盾调解、安全防控等包联职责,健全长效包联管理机制。
(四)强化协同联动。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统筹协调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各镇、水岸新城同步做好辖区小区管理,各包联单位定期报送包联工作开展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各单位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尽快完成包联小区对接交接,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旗政府将组织不定期专项督导,对包联履职不力、隐患整改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1.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单位划分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张轩宇;联系电话:15047751122)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旗住宅小区包联单位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全旗住宅小区的包联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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