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蒿草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474 | 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 其它 |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18日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6〕36号 | 内容概述: | 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蒿草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18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蒿草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镇人民政府,水岸新城推进办,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蒿草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蒿草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健康保障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致敏性蒿属植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26〕15号)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住建领域致敏性蒿属植物治理工作安排,扎实开展蒿草源头管控、全域综合治理与常态化长效管护,切实破解全旗城区蒿草疯长扩散、花粉过敏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突出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绿化及人居环境,结合我旗中心城区建成区域蒿草生长分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优化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总体目标,把蒿草综合防治作为民生实事、生态工程、城市管护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划片分区、网格管理、属地包干、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全面筑牢蒿草防治工作防线,持续降低蒿草花粉过敏发病率,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职责分工
城区蒿草防治工作由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全面统筹,负责进度把控及督导落实。旗园林绿化中心为蒿草防治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方案落地、日常组织、业务统筹、任务分解、现场推进以及各项具体事务的落实办理,对接各相关单位做好联动配合、工作衔接和日常统筹保障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治理总体范围
本次蒿草综合防治覆盖伊金霍洛旗城区范围,具体包括:阿镇城区所有公园广场、口袋游园、城市道路主次干道及两侧绿化带、中央分隔带、路口景观节点、河岸水系景观绿地、闲置绿化地块、居住区周边绿地等所有易滋生蒿草的公共区域。时间安排为:6月16日—9月30日(每周五清除蒿草)、10月8日—12月15日(每周五清理枯死蒿草)。
(二)城区分片包干划分
旗园林绿化中心按照地理连片、路网分界、便于管理、全域覆盖的原则,实行一片一责任,分片包干治理模式,分片边界、涵盖路段、公园广场及管控点位,结合全旗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具体任务划分。
四、技术要求
(一)划区明责。园林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以城区整体为单元,依据城市路网、行政边界、绿地分布、居住片区划定蒿草防治责任分片,明确各片区责任单位、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实现区域全覆盖、地块无盲区、责任无空档。
(二)作业保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蒿草治理期间自备工具和交通工具。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要做好蒿草治理期间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和作业安全工作。旗园林绿化中心负责统筹调配运输清运车辆,保障责任片区作业需求。
五、实施步骤
(一)集中清理。各责任单位立足自身分片管辖范围,抢抓蒿草生长关键窗口期,集中人力、物力全面开展分片除蒿专项整治,彻底清除蒿草植株及根系,坚决杜绝只割不拔、治标不治本。清理作业做到随清随运、日产日清,及时将清理蒿草集中清运处置,不得就地堆放、随意遗弃,防止二次滋生和环境脏乱。各单位要合理调配作业力量,细化分工、分段包干,有序推进责任片区全域清理,确保分片范围内蒿草全面清零、整治到位。
(二)巡查管护。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联合旗政府督查室统筹开展全域巡查督导,常态化深入各责任片区摸排蒿草滋生、杂草反弹等问题。针对各责任片区存在的问题,巡查人员要迅速对接属地责任单位督促其即刻组织人员开展清理整治。严格落实常态巡查、快速处置、长效管护各项举措,坚决防范蒿草连片蔓延。对思想重视不足、行动推进迟缓、整治敷衍应付、工作流于形式的片区,依规予以通报督办。确保蒿草防治工作落地见效,全面实现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旗委、旗人民政府统筹部署、旗园林绿化中心牵头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参与,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组织实施本单位蒿草治理工作,按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对照任务分配表,确保整治区域范围清晰、要求清楚,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数据。确保及时完成治理任务。
(二)持续整治,综合施策。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巡防相结合,兼顾除蒿实效与原生绿化植被保护,杜绝简单化、粗放化作业。紧盯人流密集区、居住区周边、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等重点民生区域,优先治理、重点管控。
(三)统筹推进,务求实效。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旗级划定的分片范围,主动认领工作任务,扛牢主体责任,确保整治质量达标、环境整洁有序。作业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合理避让行人车辆,做好安全防护,文明规范开展清理作业,杜绝粗放作业、破坏原有绿化植被等行为。强化日常长效管控。摒弃重突击、轻长效的思想,把分片巡查、动态清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态,常态化盯守重点地段、薄弱区域,持续巩固除蒿整治成果,长期保持城区良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七、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旗园林绿化中心同相关部门解释。(具体联系人: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园艺植保室主任耿娟,联系电话:15044905414。)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蒿草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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