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我旗在建项目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自治区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内安委办发〔2014〕38号)和《伊金霍洛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的通知》(伊安办发〔2014〕22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决定由旗住建局牵头,会同水利局、铁航办、交通局、供电局、经信局、煤炭局、消防队、食药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旗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包括水利、交通、电力、煤炭行业等在建施工的建筑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同时,对旗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全旗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伊安办发〔2014〕17号)检查文件进行“回头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由旗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分两组对全旗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一组负责阿镇城区在建项目,二组负责各镇在建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14年5月26日开始。
三、检查对象
全旗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包括水利、交通、电力、煤炭等部门在建施工的建筑工程及各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政工程:
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上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文件的转发与落实情况;工程项目执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持证上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台账的监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编、审、批及实施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内建〔2012〕45号)文件精神情况;围挡和临建是否按要求设置、审批手续履行情况、围挡内外和临建周围卫生情况;安全生产要以检查脚手架、深基坑、塔吊、施工用电、建筑机械、“三宝”、“四口”、“五临边”、临建设施和围挡墙等内容和环节;按照《内蒙古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图集》设置现场标牌的情况(现场标牌包括施工标志牌、五牌一图、材料标牌、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卡、办公室标牌、施工区和生活区划分标牌、宣传标牌等)。
2、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安全监理规划、细则的制定,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政策、措施的执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等情况。
3、建筑市场主体各方法定程序履行情况。重点是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资质审查、质量监督等办理情况,非法挂靠转包和超越资质等级施工的行为,有无合同内容与中标通知书不相符以及“阴阳合同”等问题,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和是否按批准的规模实施建设。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4、建设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无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
5、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情况。重点是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等情况。各商砼企业有无相应资质,人员配备等情况。
6、食堂卫生及节能墙改情况。工地食堂经营许可证情况、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情况;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民用建筑65%的设计标准、是否足额缴纳了墙改基金、外墙保温施工是否和图纸设计吻合、所用节能材料是否进行过备案。
7、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生产及质量达标情况。
(二)水利、交通工程: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检查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
2、检查我旗各水库的运行情况,水库库区的安全管理情况。
3、对涉水煤矿企的防洪影响评价情况和防汛应急预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河道采砂清理整顿、水源地保护、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牧区水利项目、井房及凿井取水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三)电力、煤炭工程:
1、施工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及进网作业证是否齐全,作业人员是否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
2、工作现场施工三措及施工方案是否齐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工作现场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及监护手续。
3、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点并制定控制措施;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各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制定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4、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并建立生产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定期召开安委会及安全分析会工作会议,有正式文件的安委会组织机构;建立三级安全监督网。
5、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规章。法规贯彻、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标准规范规程配置齐全、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行政正职主管安全生产,设专职安全员。
6、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日等活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费用提取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主要 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特定预防事故采取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急管理:预案评审、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电力设施保护以及安全保卫费用;
7、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法规、行业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预防职业病、安全评价结果等方面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编制。
五、检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对建设工程的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安全质量要细致检查,查堵违法工程和违法行为,消除隐患。
(二)及时整改,依法查处违法工程。本着“全面检查、突出重点、边查、边改、边处理”的原则,凡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严肃查处违法工程和违法建设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限期整改,依法从重处罚,并跟踪督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通报。
(三)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商砼生产企业接到文件后要进行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