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IDA023/2012-10764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文广电发〔2012〕105号 | 内容概述: | |
时效性: | 发布日期: | 2012年07月20日 |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
2012年主汛期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伊金霍洛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12]29号)精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旗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局决定在全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及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要清醒地认识到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夏季台风、暴雨、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的特点,把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安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措施,做好汛期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加强对文化系统在建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
针对高温雨季建筑施工的特点,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程作业。
三、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及文物市场的安全监管。
文化市场稽查队重点加大对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文物管理所要加大对文物点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文物安全。同时要督促上述场所备足防洪物资和防洪器材,开展应急演练。
四、切实加强(户外)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
夏季汛期是人员伤亡事故的频发期,举办、承担(户外)文化活动的单位应针对汛期的特点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切实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活动筹备中,要进行严格细致的实地检查和勘察工作,特别要加强活动现场的设施、背景板的加固,对音响设备、接线板等用电设备的防水保护,防止雨水造成漏电伤人和引发火灾等事故。同时要做好活动现场的人员疏散工作,防止发生踩踏等事故发生。总之要全面细致地预估和分析安全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狠抓各项安全制度落实,确保活动安全、圆满。
五、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值班备勤,畅通信息沟通
各单位及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要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所引发事故的应急能力,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和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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