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3-0086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阿政发〔2013〕183号 | 内容概述: | |
时效性: | 发布日期: | 2013年09月25日 |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二级部门:
中秋、国庆长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节日。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13〕55号)和《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伊政办发〔2013〕130号)精神,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决定“两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针对节日重点,突出重点,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一)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对中秋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加强对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二)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检查,有效控制和防范危险化学品挥发、泄露、爆炸事故。对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民用爆炸品等行为,做好防火、防盗和防爆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监管。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何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建筑施工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大力抓好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道路客运安全年”的有关部署,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车辆达标管理和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同时做好道路安全设施与防护工程的隐患排查工作。
(五)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其它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安监站检查、政府督察、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监站负责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各村、社区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相关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16日至9月19日,伊旗范围内将有大到暴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向本辖区所属企业单位发出预警预防指令,督促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相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节日期间发生的紧急情况或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不得瞒报、虚报或拖延不报。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7日
抄送:旗安委办 |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