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3-0576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阿政发〔2013〕 240号 | 内容概述: | |
时效性: | 发布日期: | 2013年12月03日 |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
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
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 2014 年元旦、春节“两节”和全国、全区“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镇人民政府决定 2013 年 11月20日至2014年3月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随文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
2013 年 12 月3 日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减少一般火灾事故、防止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苏雅拉图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 李瑞成 镇人大主席
王玉锋 镇纪委书记
折利恒 镇政法书记
成 员: 白达来 镇政府副镇长
宋雪宁 镇政府副镇长
尹 毅 镇政府副镇长
田子亮 镇政府副镇长
张彦斌 镇政府副镇长
赛音娜 镇政府副镇长
张占飞 镇人武部长
郭 剑 镇政府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杜 东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高 霞 镇纪检监察室主任
袁二琴 阿镇计生办主任
吴文斌 阿镇司法所所长
白玉莲 阿镇第一派出所所长
张 瑞 阿镇第二派出所所长
陈 云 阿镇第三派出所所长
斯庆巴图 阿镇第四派出所所长
托 娅 阿镇社会事物保障所所长
苏林祥 阿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越 静 阿镇文化站站长
高 俊 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袁飞明 阿镇城建环保办主任
李慧梅 札萨克社区支部书记
王丽峰 通格朗社区支部书记
高秀芳 王府路社区综治中心主任
宋树莲 园林社区支部书记
高晓艳 阿吉奈社区支部书记
孟艳霞 平安社区支部书记
王玉玲 高层社区负责人
贺晓燕 汽车城社区支部书记
袁 园 纳林高勒社区负责人
李进宝 查干庙村支部书记
杨候录 瓦窑圪台村支部书记
刘 亮 柳沟村支部书记
王明华 掌岗图村支部书记
王山厚 红海子村支部书记
王贵其 车家渠村支部书记
康 存 桑盖村支部书记
乔永清 曼赖村支部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阿镇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折利恒 镇政法书记
副 主 任: 郭 剑 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
工作人员: 孙 科 综治干事
贾志军 综治干事
郭 涛 信访干事
三、防控重点
煤化工等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 存储企业; 农村、林区、社区等居住区,特别是“边”“远”“散”的定居点;“九小场所”即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 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节庆活动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粮食、木材等可燃物品仓库、堆场;其它消防工作相对薄弱的区域。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3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4年3月31日结束。
(一)传达部署、制定计划、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要召开专门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村、社区、本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要在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全面启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冬春季防火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落实措施阶段。(2013 年 12月1日至2014年3月20日)
1.集中开展隐患整治行动(201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针对辖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防火措施,会同公安、消防、安监、监察、住建、规划、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水源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防、灭火能力。根据冬季火灾多发的规律,村、社区协同公安派出所以彻底清除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打通“生命通道”为主要内容,对辖区居民区、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及“ 九小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13 年12月21日至2014年2月20日)。重点针对元旦、春节、 元宵节等节日和“两会”期间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开展检查,对举办庆典、各类商贸、展销等活动要提前介入、 全程跟踪,严格监督,依法审核。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要建立详细的隐患排查台账,对辖区重点单位,特别是“五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供热)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2014年2月21日至3月2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和“回头看”,严格按照《伊金霍洛旗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责令其重新整治隐患;对未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关停;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报镇人民政府。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2014年3月21日至3月31日)针对冬春季防火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 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
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办公室(联系人: 孙科、贾智军 联系电话:8962403、 15924504680 13310345919)。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确保认识到位。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要高度重视,履行好领导和管理消防安全的职责,切实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凡没有积极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地区、部门,镇人民政府将约谈相关领导;凡发生较多人员伤亡, 造成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村、社区及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凡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
(二)全程督导,强化考评,确保指导到位。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各派出所要加强督导考评,把督导检查作为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镇人民政府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各有关二级部门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凡在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村、社区,取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评先资格。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