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整治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4-048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札政发〔2014〕57号 | 内容概述: | |
时效性: | 发布日期: | 2014年04月01日 |
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整治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内设机构、驻镇二级单位、驻镇企业、圣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将环境整治义务植树工作落到实处,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札萨克镇2014年环境整治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札萨克镇2014年环境整治义务植树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干部、企业职工植绿、护绿、生态、环保和文明意识,按照伊金霍洛旗环境整治义务植树及重点区域绿化工作要求,确保我镇2014年环境整治义务植树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促进全镇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要求,将义务植树造林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巩固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工作安排
(一)植树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26日,完成全部树坑挖掘及苗
木栽植任务。
(二)参加人员
札萨克镇全体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驻镇企业职工、相关驻镇二级单位共计1100余名干部职工,完成1000亩义务植树面积,栽种苗木6.4万株。
(三)植树地点
全体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负责镇区范围内绿化,驻镇企业由国营林场指定具体植树地点(塔日雅柴达木村境内)。
(四)目标任务
1、任务分配:
全镇完成绿化1000亩,镇区绿化160亩,国营林场绿化840亩。党政机关全体干部负责镇区内160亩的绿化,100株/人,包括930株垂柳。驻镇企业具体任务为:神化新街能源公司200人,50株/人,总计栽种10000株(其中5000株由镇政府集中栽种,折合人民币15万元);伊泰红庆河煤矿150人,50株/人,总计栽种7500株(其中3500株由镇政府集中栽种,折合人民币10万元);昊盛什拉乌素煤矿100人,50株/人,共计5000株(其中2500株由镇政府集中栽种,折合人民币7.5万元);鄂绒马泰壕煤矿200人,50株/人,共计10000株(其中5000株由镇政府集中栽种,折合人民币15万元);宝恒电厂70人,50株/人,共计3500株(其中1850株由镇政府集中栽种,折合人民币5.5万元);中石油70人,50株/人,共计3500株(其中1850株由镇政府集中栽种,折合人民币5.5万元);中石化70人,50株/人,共计3500株(其中3500株由镇政府集中栽种,折合人民币10万元);
2、规格要求:镇区绿化坑株行距为2米×2米,树坑规格为0.4米(直径)×0.6米(深),垂柳坑株距为6米,国营林场坑株行距为3米×3米,树坑规格为0.4米(直径)×0.6米(深)
3、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各活动单位自行购入种苗,树种选用1米—1.2米樟子松和油松,镇区范围内树种有垂柳。
4、栽植养护:在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期间,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镇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造林绿化的进度和质量,重点检查义务植树的尽责率、植树造林的保存率和成活率等“三率”。坚持造管并重,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做到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落实。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4年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镇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4年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呼日查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郝建军 政府副镇长
郭 君 人武部长
杜喜利 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 军 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
葛小龙 纪检监察室主任
冯彦刚 城建分局局长
郝振华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安 邦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主任
张瑞芬 审计监督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杜喜利兼,副主任有安邦、冯彦刚、郝振华,具体负责义务植树活动期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安排,工作人员从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城建分局和党政综合办抽调。
四、其他要求
党政机关干部以部门为单位开展植树活动,部门负责人要抓好本部门的植树工作,驻镇企业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植树工作,注重信息报送,做好宣传工作。各活动单位每日14:00前报送相关植树动态,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旗人民政府。具体联系人:杨小慧 ;联系电话:0477-8951014 1394777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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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