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湾煤矿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湾煤矿。
三、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利用矿井现有生产系统的基础上对扩大矿区范围完善开拓部署,新增工程包含:南风井场地(南进风立井、南回风立井)及配套设施、扩大矿区范围内井巷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四、建设资金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7966.3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建设年限:总工期24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及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七、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概述
1.在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建设的基础程序是否到位;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施工可能对居民出行及车辆通行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废弃土石方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项目建设期建筑垃圾对周边的居民和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使居民产生不满的情绪。
八、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项目在建设前期,充分与民众进行沟通,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实施工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做到绿色施工,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项目建设期,合理安排建筑垃圾的收运时间,及时收运垃圾,以免造成垃圾堆积。
九、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5日
建设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联系单位: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晔 邮箱:1341309152@qq.com
地址: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湾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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