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新建供热节能发电机组项目。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蒙南电厂院内(布日都阿麻村张家塔社)。
三、建设规模及规模:拟建设12MW背压机组一台,内容包括厂房、建筑、配电系统、自控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
四、建设资金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159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建设年限:总工期2年(2025年5月-2027年5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通过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及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七、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概述
1.在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建设的基础程序是否到位;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施工可能对居民出行及车辆通行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废弃土石方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垃圾对周边的居民和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使居民产生不满的情绪。
八、预防或减轻社会不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项目在建设前期,充分与民众进行沟通,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实施工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做到绿色施工,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项目建设期间,合理安排建筑垃圾的收运时间,及时收运建筑垃圾,以免造成垃圾堆积。
九、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和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华
地址: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2日
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结果反馈: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新建供热节能发电机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进行公示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