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红河情实业有限公司红河情会议培训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公示结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文件要求,鄂尔多斯市红河情实业有限公司红河情会议培训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信息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文件要求,鄂尔多斯市红河情实业有限公司红河情会议培训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信息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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