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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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阿镇民生A区20号楼阳面6号车库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闫香
被继承人(遗赠人):刘毛子
申请人闫香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5月30日向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刘毛子于 2022年 4 月 8 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伊旗阿镇民生A区20号楼阳面6号车库。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闫香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签字(盖章):闫香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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