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永泰苑A区小区5号楼1单元1702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焦宏
被继承人(遗赠人):吴显斌
申请人焦宏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3月21日向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被继承人(遗赠人)吴显斌于2025年3月6日死亡。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伊金霍洛旗永泰苑A区5号楼1单元1702。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焦宏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签字(盖章):焦宏
2025年3月21日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