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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制度

来源:伊金霍洛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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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旗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使该项目的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并在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和验收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要求

  (一)方案落实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和项目进度,针对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及已完成项目建设单位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办企业要按要求每月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企业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为确保项目监督检查顺利进行,由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相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具体由工信局牵头负责。

  (四)日常监督检查以实地检查、抽查为主,不走过场,避免盲区死角,并由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日常监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阶段性拨付主要依据。承办企业必须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取消承办资格。

  (五)日常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坚决避免对发现的问题放一马和整改不到位;避免设备闲置、挪用、数据弄虚作假等项目未发挥实效问题;力争通过日常监管,严实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建立项目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示范项目建设成效,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群众实惠。

  (六)整改工作检查。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包括整改时间、内容、要求,整改不及时的追究相关责任等。

  二、项目监督检查内容

  伊金霍洛旗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包括旗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旗镇村三级物流共配体系、农产品上行孵化体系、旗域公共品牌支撑体系、旅游电商服务体系、电商人才培育孵化体系等项目,以及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旗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检查监督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情况、运营团队服务能力、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成效、服务台账、项目购置的设施设备等资产登记、使用、维修损毁、盘点情况、资金使用等情况;按要求报送信息情况。

  (二)旗镇村三级物流共配体系建设,加强对旗镇村物流共同配送等工作指导,通过整合全旗各大快递物流公司资源,构建从旗到嘎查村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包括旗级智慧化仓储物流分拨中心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建设、物流资源整合、物流中心运营服务、农村物流配送体系、配送时效等。主要通过实地察看和查阅台账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快递“24小时到镇、48小时到嘎查村”的配送完成情况;随机查看后台物流快递数据情况;物流快递企业整合情况;物流快递与周边比降费情况;随机抽查快递下乡进村及收件上行情况;物流配送中心设施设备、网点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及维修损毁盘点情况。监督检查站点建设情况(包括选址、选人、制度等)、运营服务、站点负责人培训情况、运营成效。查看镇村电商服务网点代买代卖、快递代收代发、充值缴费、信息咨询、小额存取、票务服务、职业介绍、电商宣传等功能的运用,服务网点培训、经营操作熟练情况,网点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及维修损毁盘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三)农产品上行孵化体系建设,重点检查监督营销渠道、店铺孵化数量及运营数据、农产品网络销售情况、产销对接活动开展、网红直播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等工作进展。查看网销产品标准化制度制定、二品一标孵化及认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情况、开展溯源的产品种类及实现效果等情况。

  (四)旗域公共品牌支撑体系建设,重点监督检查区域公共品牌注册、发布会召开、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制度及区域公共品牌授权应用的产品种类情况。

  (五)旅游电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监督检查伊金霍洛旗旅游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平台“外环”链接的网站资源、平台“内环”实现的服务功能。检查在旅游景点开展宣传活动情况。

  (六)电商人才培育孵化体系建设,加强对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和服务,重点监督检查本地化电商课程、教材开发,培训场次、人次、效果,尤其是培训后跟踪服务,强化培训转化率和满意度。查阅培训档案。查看培训宣传通知、培训教材、讲师资质、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培训成果转化、跟踪回访服务、资金使用、资料归档等内容。

  (七)加强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并规范资金分配、项目选择;定期盘点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明确权属,坚决避免项目一定了之、资金一拨了之的失管失查问题。

  (八)其他涉及示范项目建设与运营的相关内容。

  三、项目监督检查频次及方式

  (一)项目监督检查的频次

  1、项目建设(包括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分拨中心、电商物流服务站等建设情况)进度检查:基础建设期间每月一次,基础建设完成后每季度一次。

  2、物流配送及嘎查村级服务站运营情况检查:自运营之日起,每季度检查一次。

  3、培训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提供对应的培训档案。

  4、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拨付后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前可临时安排并通知相关单位,定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5、项目考核。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承办单位进行综合考核,重点审核已拨付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后续运营情况。

  (二)项目监督检查方式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座谈交流。

  5、其他可行方式。

  四、项目监督检查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挤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法、不合规情况。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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