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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伊金霍洛旗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

来源:伊金霍洛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8-10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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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伊金霍洛旗农产品网上营销,打破地域空间的限制,充分开拓农产品在国内的各省、市全面销售,解决伊金霍洛旗农产品上行过程中各类产品市场渗透率不高、销售渠道单一、传统销售方式阻力较强、各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够广泛等问题,降低流通成本,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用,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为契机,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伊金霍洛旗农产品外销,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伊金霍洛旗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促进具备一定条件的传统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向电商转型,优化有电商发展潜力农产品的流通标准,拓宽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大力推进肉牛、敏盖绒山羊、白羽肉鸡、可汗皇羊、蜂蜜、牛肉、白酒等伊金霍洛旗农特产品的网上销售,加深电商用户对伊金霍洛旗特色农产品的了解,实现特色农产品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增强电商带动农民收入和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强特色农产品在电商市场相应品类中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伊金霍洛旗农产品在电商平台上的综合影响力。

  三、主要任务

  (一)引导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在专业电商平台开店销售

  伊金霍洛旗工信局、农牧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和销售大户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全程提供包括开店辅导、主图详情页面设计、店铺运营培训等在内的专业化配套服务,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

  (二)培育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

  不断扩大我旗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选择伊金霍洛旗内有代表性的生产加工、营销企业、销售大户,在资金筹措、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

  (三)加强专业电商人才引进,培育、孵化一批优秀的电商运营、直播运营团队

  (1)加强电商人才引进

  高度重视人才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将电子商务人才作为紧缺急需人才,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快引进电商发展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专业团队,对符合我旗人才引进规定的给予政策扶持。

  (2)强化电商人才培育、孵化

  依托行业协会、专业电商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与实践活动,搭建多层次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网红书记、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网销经纪人、农村网店经营人员、个体从业者和大学生电商创业者等,建立伊金霍洛旗电商人才库,为我旗电商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四)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精品和品牌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快“两品一标”认证工作,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产品,提升伊金霍洛旗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扩大产品的竞争力。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加快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电商标准化体系建设步伐,通过全方位的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促进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建立健全网络销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护区域公共品牌商标,保障伊金霍洛旗农产品在电商渠道的良好信誉。

  (五)标准化规范管理我旗特色农产品

  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运输、流通标准。根据各电商平台渠道特点,规范特色农产品输出标准,实现农产品上行规模化、可持续化发展。

  (六)策划线上线下多类型营销活动

  在所开设的电商店铺策划店铺营销活动;在店铺所在电商平台根据平台方专题活动资源,策划相应农产品的营销活动;对应各类型不同渠道特点,策划渠道网络营销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特色农产品营销活动,加强伊金霍洛旗农产品市场渗透,扩大伊金霍洛旗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实现电商用户和农产品之间的对话,提高网络销售交易金额,带动农民提高致富能力。

  (七)完善电子商务供应链四大支撑体系

  (1)完善信息化支撑体系。积极拓展电子商务产业新领域、新赛道、新势能,加强对大数据分析、数字化营销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2)完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以完善物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物流配送。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优化物流配送布局,整合物流资源,加快建立旗、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3)完善互联网支付服务体系。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支付服务和产品,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电子支付体系。鼓励在线支付服务,面向全国拓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打造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平台。

  (4)完善电商专业服务体系。加快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发挥在组织会员、协调发展、资源整合、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产业链条,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品牌策划、产品设计、代运营、分销应用、拍摄服务和平台开发等专业服务。

  四、政策支持

  (一)财政支持

  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国家专项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在农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电商运营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尤其对供应电子商务网货的合作社、加工企业及物流配送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对农产品网上交易企业、运销企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兴办仓储保鲜设施、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二)税收支持

  认真落实国家对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规定免征蔬菜、肉制品、鲜活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落实国家对农林牧渔项目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三)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积极探索适合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率。

  (四)场地支持

  对有意向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合作社、个人,经考核确认后入驻伊金霍洛旗数字电商产业园企业孵化位,个人入驻伊金霍洛旗创客中心,免费提供网络、培训、仓储、公共咨询等配套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电子商务管理

  加大网络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设施瓜菜、畜禽产品、特色林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加大例行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维护伊金霍洛旗农产品良好信誉,促进伊金霍洛旗全旗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

  (三)加强宣传推介

  扩大电子商务宣传,依托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新媒体普及相关知识,提升电子商务发展影响力。充分利用搜微信、公众号、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型互联网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我旗特色农产品,提升我旗农产品在全自治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电子商务对外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内外举办的电子商务领域高峰论坛等活动,引导传统企业主动转变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氛围。

  伊金霍洛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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