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农牧局关于王福华宅基地批准书遗失公告
王福华,男,汉族,身份证号15062719XXXXXX3037,户籍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特宾苏莫村八社22号。不慎将位于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特宾苏莫村八社的宅基地住宅设施建设用地审批书丢失,宅基地批准书证号:《建设用地批准书》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2014〕建字第0952号,批准面积:300平方米,现声明作废,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农牧局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局将协同红庆河镇人民政府补办宅基地批准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农牧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