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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荒防止复耕的紧急通知
录入时间: 2004-05-02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开荒防止复耕的紧急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有关部门:
    随着我旗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落地项目不断增加。一些地区特别是开发区附近、新建公路沿线等地带部分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出现了突击开荒复耕,乱栽滥伐现象,甚至在已征用的项目区也有类似情况发生,个别地区有愈演愈烈的态势。这对于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各大项目的实施造成极大的影响。为遏制这种不良现象,加快我旗城乡建设步伐,旗人民政府要求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非法开荒复耕行
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制止开荒、复耕工作高度重视,从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苏木乡镇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面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力争使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合理谋利。
    三、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农牧民群众新发展耕地(包括水浇地),必须向有关部门报批,取得批准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苏木乡镇要对开荒、复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生问题要积极配合,旗林业、水保、农牧、城建、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特别是在已征土地和项目区内私自开荒、复耕的,更要从严惩处。
    五、近期旗人民政府将下派执法组,赴各苏木乡镇开展土地专项执法,要彻底杜绝开荒复耕的现象,以保护现有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