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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录入时间: 2004-05-09

伊金霍洛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我旗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进步,按照旗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旗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改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生产条件为重点,以舍饲养畜为前提,通过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带动生活条件的改善,变单纯“输血”为“输血”与“造血”并举,增强农牧户的自我造血功能,逐步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滚动式发展,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该工程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从2004年起,计划用几年的时间逐步加强和改善我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少数民族贫困户建设和完善棚圈、饲草料基地和青贮窖,同时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安居工程”,为少数民族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
    二、总体目标
    通过几年的建设,力争使我旗少数民族贫困户全部实现舍饲养畜,户户有牲畜暖棚、储草棚、青贮窖和饲草料基地,牲畜暖棚达到80平方米,储草棚30平方米,青贮窖40—60立方米,人均水浇地达到2亩,每只羊单位年均饲料地达到0.2亩、储料30公斤、储草200公斤、青贮饲料400公斤。使少数民族群众掌握和应用饲草料加工配置、分群养殖、疫病防治等科学养畜技术,牲畜饲养量逐年增加,出栏率和商品率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观,和全旗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
    三、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建设和完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牲畜棚圈、储草棚、青贮窖、饲草料基地,修建住房,每年项目受益对象为220户少数民族户,苏布尔嘎苏木、霍洛苏木、台格苏木三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重点实施地区,同时兼顾其它地区散居的少数民族群众。争取用几年的时间,新建和完善标准化畜棚5万平方米,储草棚2万平方米,牲畜活动场地12万平方米,青贮窖3万立方米,新增水浇地2300亩(全部为饲料地)。
    四、组织管理
   (一)旗民族宗教事务局为该项目的总牵头单位,与实施项目的苏木乡镇签订责任状,督促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工程进度拔付项目资金,并负责向旗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二)苏木乡镇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户的筛选、与项目实施户签订协议、自筹资金的落实工作,以及项目的检查和初验工作。
   (三)旗农牧局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
    在该工程实施期内,每年旗财政投资不少于4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投入不少于20万元,农口项目匹配资金不少于20万元,群众自筹不少于80万元。少数民族安居工程每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一部分,群众自筹解决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