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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清理整顿阿镇周边地区建设用地的通告
为把阿镇建成我区西部地区人居环境最好的城镇,给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现代的城镇环境,使之成为我旗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阿镇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并对阿镇周边地区进行彻底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阿镇近期规划区域。具体涉及:昌汗庙村,瓦窑圪台村,红海子村,曼赖村三、四、七社,柳沟村一、二、四、五社,车家渠村一、二、四、五、六、七社。 二、清理整顿内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阿镇周边区域内的村民和建设用地单位及个人,持有批准建设占用集体土地的各类证件,已开工建设但尚未竣工及准备开工建设的,一律暂停建设,待新编《阿镇城市总体规划》出台后,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国土资源局按《阿镇城市总体规划》和《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用地或旗人民政府重新依法审批建设用地。 (二)原乡级人民政府在1999年1月1日前批准的宅基地,至2003年9月20日未建设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三十六条之规定,其批准用地证件一律作废,所批土地重新按规划审批使用。 三、组织实施 凡属清理整顿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务于2004年4月20日前到建设环境保护局四楼403办公室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为放弃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利 阿镇周边区域内的各类建设用地,由旗建设环境保护局牵头,旗国土资源局、阿镇政府配合,进行清理整顿。确保阿镇周边区域内的各类建设用地都按阿镇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和建设。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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