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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录入时间: 2007-09-29

 

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办公室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系统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人武部党委,旗委各部、委、室,政府各局、室,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经旗委、政府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办公室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726

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系统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伊金霍洛旗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人员推行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0562号)《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系统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发20071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学校管理体制转换和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推进学校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用人制度和运行机制,促使人才合理流动,优化教师和校长队伍,促进教育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改革目标

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以绩效为主、评聘分离为基本趋向的专业技术职务能高能低的职称评聘制度,以按需设岗、按岗定酬为主要形式的报酬能多能少的分配体制。通过改革,优化教师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办有吸引力、有知名度、学生和家长向往、社会公认的一流教育。

三、基本原则

㈠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强编制核定,规范编制管理,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科学合理地核定学校编制,并注重向农牧区学校倾斜,清理以各种形式占用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坚持科学设岗,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保持科学合理的教学、行政、教学辅助、后勤人员比例和师生比。

㈡坚持合理配置的原则。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打破身份界限,严格合同管理,科学实施考核,分流年老体弱、不胜任工作的教职工,补充优秀大学毕业生,形成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促进教职工队伍结构优化。完善教师交流制度,解决在编教师结构性短缺和职工富余的矛盾,实现城乡和校际间在编教师基本均衡和正向合理流动。

㈢坚持按岗定薪、绩效优先的原则。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质优酬的分配办法,重点向一线优秀教师、基层教师倾斜,形成重贡献、重实绩的激励机制,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实现职责与绩效相统一。

㈣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先竞聘、后安置,积极稳妥推进,依靠骨干教师的中坚力量,确保聘用制度顺利实施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聘任人数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㈥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

㈠严格做好核编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等三部门〈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0224号)、自治区编办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附加编制标准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036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加强学校安全、卫生、防疫、体育工作新增岗位因素的实际,根据学校教育层次、地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数和班额,核算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编制总额控制,并由编制部门备案。

㈡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中小学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小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和领导岗位职数(包括在总编内),由教体局审定。要严格控制校级领导和环节干部的职数,同时按要求代足相应的课程。

㈢合理设置岗位。各学校要科学确定教师、行政、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结构比例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在分清教师职务系列的基础上,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合理设置高、中、初级职务的教学岗位。教学岗位和其它岗位要按工作内容、工作量和质量标准,制定岗位职责。

㈣严格执行按编制用人制度。严禁学校超编用人,严禁使用临时工,严禁学校内部停薪、减薪留职。

五、公开选拔聘任校长,完善校长负责制

㈠聘任范围:全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实行公开选拔。其中高中校长1人、初中校长1人、小学校长2人允许旗外参聘者竞聘。

㈡校(园)长聘任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

小学校长应具有中师及其以上学历和小教高级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中学校校长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中学校长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校(园)长初次任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1231以后出生),副校(园)长初次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1231以后出生)。

非本旗户籍的应聘校长,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3年副校长以上任职经历。

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㈢校(园)长、副校(园)长的选拔聘用办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由教体局聘任,副校(园)长、环节干部由校长提名,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校长聘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由教体局党委任命。

公开报名(可以个人报名、组织提名、民主推荐),应聘者填报《校(园)长选拔聘任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对象竞聘。

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严格考试考核。

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受聘人员,由旗教体局聘任。

实行校(园)长任期制和交流制。根据校(园)长的德、能、勤、绩、廉和工作需要确定任期,每届校(园)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鼓励校(园)长到农村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职前,教体局要与学校校(园)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在任期内要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校(园)长奖惩、绩效工资兑现、职级评审、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校(园)长给予奖励。若校(园)长第一年完不成目标任务予以严重警告;若第二年还完不成目标任务予以解聘;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学校按三年公用经费平均数的10%予以奖励。聘任后,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在职责履行中,因乱用职权或工作存在严重失误、教学成绩连续二年低于全旗同类学校的标准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根据责任和情节轻重,予以解聘。触犯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㈣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按聘用方案、程序确定人选后经校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通过,报教体局审批,由校长聘用,聘期一般为一年。

六、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加强岗位管理

㈠在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加强岗位合同管理的同时,要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掌握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考核制度,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

㈡经教育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认定的在校在岗人员及教体系统内部临时请假、待岗人员均在聘用范围之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校教职工。如有空缺岗位,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范围之内聘用。

㈢各学校要按照岗位设置情况公布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校长提出教职工的聘用方案(包括学校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专任教师岗位的聘任、职工的聘任、分流工作的具体意见等)提交校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教体局批准,由校长组织实施。各校要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级领导班子成员、骨干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参与。按照行政、教学、教辅、后勤岗位的顺序聘用教职工,聘期为一年。

㈣参加聘用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取得聘任资格,竞聘上岗。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学校组织,考试由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

㈤应聘人员按聘用方案,结合个人学历、专业,在原校自报12个相应的工作岗位,参与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竞争上岗。

㈥教职工取得聘用资格后,与校长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纪律、条件、权利、义务及相应报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和个人保存,由校长颁发聘书。大学毕业生取得聘用资格后,一般到基层学校受聘(特殊需要的岗位除外)。

㈦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教师任职资格的本校落聘人员,可采取自愿报名,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流向基层的办法,鼓励到农牧区余编空岗学校竞争上岗,也可以竞聘后勤岗位。

㈧改革教师职称聘用制度。岗位聘任实施后,由学校按照评聘分开、打破职称、身份界限,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实现职务聘用与岗位聘用的统一。让有实力、有能力、有实绩的教师享受应有待遇,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㈨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办法和评估体系。学校要认真制定考核细则,健全业务考绩档案,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按学期、年度进行严格、公正、公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合同履行考核和续聘、转聘、试聘、降薪、解聘以及工资待遇兑现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七、改革学校经费管理体制,建立与校长、教职工聘用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

㈠实行人员经费总额包干。旗财政每年增核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校长、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旗教体局根据旗财政核定的人员工资总额和增核的绩效工资,一次性核定给学校。学校根据人员经费总额,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人员经费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管理办法,节余的经费由学校自主安排支出。

㈡积极推进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工资待遇向一线教师、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拉开收入差距,充分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制度。

建立与校(园)长、教职工全员聘用制相适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教职工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的确定,要打破身份、职称和原工资待遇。按学校行政、教学、教辅、总务后勤等岗位分别确定工资待遇,可以实行包括学校自筹资金在内的整合性岗位固定工资制,也可以实行将学校自筹资金和包干工资及增核的绩效工资捆在一起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提高部分+绩效工资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校长、教职工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提高部分、岗位责任补贴、艰苦补贴按新聘岗位确定,不进行再分配;在国家和自治区未统一实行绩效工资前,可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进行再分配。同时要按照行政、教学、教辅、工勤人员等系列科学设置岗位并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严禁挤占和缺额现象发生。

校长绩效工资的考核评估和发放要与校长工作实绩挂钩。用考核位次、前进位次分配校长的绩效工资。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考核评估工作和发放标准由学校制定实施。

实行校长、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制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仍按档案工资缴纳。

㈣校长、教职工工资管理办法。根据校长、教职工档案工资和结构工资存在差别的实际,结构工资只适用于在职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管理,调出、退休的人员仍按档案工资落实待遇。学校、教育、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职称评审、聘任、工资调整、工资核定等档案管理工作。

㈤校长、教职工不进行再分配的工资,要按月及时兑现;考核后,校长的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发放,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考核不完善的学校不予核拨绩效工资,严禁学校拖欠教职工工资。

八、疏通出口、严把入口、优化教师队伍

㈠疏通出口,优化教职工队伍。出台优惠政策,安置或分流落聘教职工。

离岗退养:下列人员如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不再定岗、不占编制、不保留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年满50周岁以上(19571231日以前出生)。

民转公教师(包括转为合同制工人)年满45周岁以上(19621231以前出生)。

离岗退养期间,扣发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提高部分)的10%,其中教龄达到30年的享受全额工资,离岗退养人员除不享受绩效工资中奖金、单位福利和特殊岗位津贴外,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照发,公积金和失业保险等仍按现行规定缴纳,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资不受影响,由原单位管理,遵纪守法者,年度考核按称职(合格)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转岗:因业务、文化知识等因素被考核为不称职或考试不合格者,取消教师聘用资格,在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转岗(从事后勤)。教龄达到25年及以上者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以下者工资待遇执行新聘岗位工资,薪随岗变。

待聘: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协调不能转岗、转校聘用的教职工按待聘对待。凡要求参加竞争上岗,但通过竞争未上岗人员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视为待聘。待聘期间,第一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第二年起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50%,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在职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再未聘用的,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再就业培训:积极实施再就业培训。对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未聘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培训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培训费用按照现行财政渠道以5:3:2的比例分别由财政、单位和个人负担,培训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培训结束后,所在单位如需要,可以应聘上岗。

辞职:鼓励未聘人员辞职自谋职业。对辞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36个月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在此基础上每满1年工龄加发1个月的基本工资。

拒聘:对不接受转岗、转校聘用,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学习后仍未聘用的教职工,一律予以辞退,执行待聘人员工资待遇。

按比例计发工资的人员,期间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工资标准或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时,应先调整档案工资,固定后再按现行比例计发本人工资。

解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聘。

工作失职,造成事故或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或不履行职责,完不成任务的。

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多次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

从事第二职业经教育不能终止的。

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的。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严重侮辱、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末位的。

利用职务、职业之便搞不正之风造成严重影响的。

有其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2001年以来的聘用教师不享受本次改革优惠政策,落聘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㈡加强落聘教职工安置工作。

⒈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场所、项目,应优先向落聘教职工承包、租赁。

⒉提前离岗、解聘的教职工要在与学校脱离人事关系时,及时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㈢严把入口,用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在分流教师的同时,要根据编制短缺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努力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采取严格的笔试、面试、试讲、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择优聘用师范院校毕业专业对口的学生。

⒈面向社会引进地市级以上的初高中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但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专业对口的国家正式教师。

⒉高中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旗户籍者。

⒊初中教师原则上招聘伊旗户籍的专业学校毕业生,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社会择优招聘外地教师和毕业生。小学、幼儿园教师面向本旗户籍的专业院校毕业生择优公开招聘。

2004年以来的顶岗教师,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⒌凡参加竞聘者其学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九、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㈠为确保全旗教职工聘用制度的顺利实施,成立全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旗组织、纪检、教育、人劳、编制、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解决好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教育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实施,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工作。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与《实施方案》相配套的细则及相关规定,保证《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规范改革运行程序,增强改革的透明度、科学性和严密程度,消除各种矛盾,减少工作失误。

㈡加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基础教育发展大局、事关每个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程,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使教体系统和全社会都充分认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广大教师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特别要做好待聘和落聘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

㈢建立中小学教师人事争议调解制度,依法保证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权益。成立由教职工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和学校管理人员代表三方组成的人事调解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行使调解职能,解决学校与受聘人员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未果的,可向旗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㈣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各项政策只适用于本次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现在岗教职工,教体局二级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根据本方案制定各项实施细则。

十、本方案由旗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伊金霍洛旗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伊金霍洛旗教体系统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郝永耀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王湛清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娅苹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飞录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政协副主席

  员:吴金奎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边永祥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

办主任

田玉先    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倪安祥    旗教体局局长

刘文祥     旗教体局党委书记

王美斌    旗财政局局长

王永福    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永旺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达赖    旗监察局局长

      旗审计局局长

高宜源    旗教体局副局长

      旗教体局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文祥兼任。

 

 

 

 

 

 

 

 

 

 

 

 

 

 

主题词:教育工作  人事制度  改革  方案  通知

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办公室               2007726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