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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根喜同志在全旗党风廉政建设
暨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
同志们:
刚才,旗委杨书记和政府乌旗长分别就如何做好2007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廉政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06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2007年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2006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情况.
2006年,在上级纪委和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为契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职能,自觉服务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全旗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根据全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分4次对所有责任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6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对2名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促进了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对全旗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境内61家煤矿业主,作出了在今后企业经营活动中,一律不接受任何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承诺书。进一步完善公车备案制度,旗内购买公务用车全部履行审批手续。全程参与了党委换届、《公务员法》的实施和各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推行“勤廉双述制”和评议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二)案件查办工作有效开展。2006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5件(次),其中来信27件(次),来访6批(次),电话举报2件(次)。从反映问题性质来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次),占3%;贪污贿赂9件(次),占26%;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6件(次),占45%;违规从事营利活动2件(次),占6%;违反土地管理法规2件(次),占6%;其他违纪行为4件(次),占11%;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件(次),占3%。从被反映的职级看,反映乡科级干部9件(次),占26%;一般干部8件(次),占23%;其他人员18件(次),占51%。初步核实违纪线索20件,已全部了结,立案调查案件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建议组织调整2人。向有关部门转办15件,已全部了结。承办市纪委“信字”交办案件9件,已全部按时按要求办结。通过案件查办,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
(三)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显著。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旗药品统一定点采购制度及加价率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药品加价率西药控制在15%,中草药控制在25%以内,有效减轻了农牧民医药负担。按要求取消了幼儿园家长培训费,严格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对年初确定的54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要求其限期改进。对煤管站、路政工作人员执纪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责成业务主管部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1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对全旗煤炭市场进行了整顿,补缴费税100余万元。组织相关部门,对资源开发、医疗药品、政府采购领域及金融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开展了清理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草牧场工作。对旗内各单位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履行审批手续情况实行了严格监督,杜绝了违规办班行为的发生。
(四)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对全旗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公安局、林业局、卫生局、教体局、水利局、水保局6个单位进行了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向被监察单位提出建议34条,均被监察对象采纳,共追缴违纪资金9.7万元上缴财政。对民政局、社保局、就业局、粮食局和扶贫办5个单位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被监察单位提出建议8条,共追缴违纪资金14万元。对全旗建筑工程、退耕还林及公用事业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全旗境内所有的焦化(兰炭)企业实施了限期清理关闭。
(五)源头治理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实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旗各镇健全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土地。按照推进“项目资金直通车”制度的要求,对全旗公务用车、大额办公设备等财政资金支出进行集中采购,有效的节约了财政支出。
(六)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依托“学习党章、贯彻党章”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纲要》及党纪条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方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2007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07年,是全面落实我旗十三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努力在六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即:坚持围绕全旗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两个重点,努力在保证政令畅通、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水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从政行为、推进源头治本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六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强化责任,创新思路,解难点,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攻重点,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抓热点,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党章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在保证政令畅通上取得新突破
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兴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和与时俱进的风气,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为民务实的宗旨,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增强民主意识,促进团结共事,推动风清气正、心齐劲足、有利于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良好环境。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要狠抓责任追究不放松。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关于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继续清理“小金库”,要推行“一案双查,一案双果”制度,对违纪的党员干部,既处分本人,又追究上级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继续执行严禁庆典剪彩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规定,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要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从严掌握领导干部车辆配备标准,购买公务用车统一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凡私自购买车辆的,一律没收上缴,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干部不得私驾公车,对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严禁以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等多种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尤其是严禁用公款出国旅游,要严格执行旗纪委发布的“六条禁令”,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且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体制,及时推广好作法、好经验,及时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全旗上下抓作风的工作格局。
(二)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着力在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继续加大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认真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改善结构、规范程序”的办案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推行查办案件负责制,坚持每月对重要信访线索定期排查制度,做好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阶段性信访反映信息的分析。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败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对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加强对下级机关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案件通报、办案负责制、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案件统一审理、回访制、限时办结制和信访听证会等各项制度,建立“一案三报告”制度,加强联合办案机制,主动发现案源,切实发挥好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
(三)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为重点,着力在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上取得新突破
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继续加强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项优惠政策及“四免两补”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继续实行学校收费重点监控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评议手段,健全评议制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纠风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煤炭、路政、运管、稽查、交警等部门工作人员上路的执法态度、处罚标准、票据填写及管理、行使职权范围、执法资格、警务车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三乱”行为。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继续深化三公开工作,各单位每半年要对财务公开1次,逐步完善公开民主管理的考核、评估等制度。要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列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上级或主管部门。要深入群众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各部门、各行业工作落实情况,着力解决干部纪律松弛,不坚守岗位,作风疲沓、办事拖拉、人浮于事、不思进取以及吃拿卡要、作风霸道的问题。对反响强烈的部门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四)以服务经济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着力在规范从政行为上取得新突破
要把促进发展作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围绕实现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切实强化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发展能力,着力帮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到在参与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推进发展。
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服务于优化政务环境、优化市场环境和优化社会环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积极推进各项体制改革,抓好各项发展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重点监察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和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对全旗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收费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监督检查全旗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的给付情况,避免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等现象发生;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的有关制度,继续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方面的案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商品房预售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手续不全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未取得拆迁许可擅自拆迁、不按规定标准补偿安置,在拆迁活动中采取强制手段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以深化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在推进源头治本上取得新突破
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与做好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发挥党委、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深入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探索新经验,完善惩防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要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要抓好责任分解,强化检查考核,重视成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纪检组织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能,既要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还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要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决策制度,组织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落实检查力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站、所和社区、农村“两委”的延伸工作,组织力量做好镇村责任制检查工作,重点抽查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科学发展观、《实施纲要》以及旗委下发的《贯彻意见》的进展情况,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通报批评。
抓住思想教育这个基础,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要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要按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依托新闻媒体,继续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各行各业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倡导贪耻廉荣的社会风尚。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及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制度改革,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质询制度,要对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级交办的任务或作出的决定等的落实情况进行询问或质询,其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就未落实相关问题的有关情况向旗纪委常委会进行答复,并汇报处理结果。继续抓好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教育资金、社保资金、残疾人补助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要抓好“十大惠民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要加强对旗纪委监察局发出的各类建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今年,要以转变机关职能、整肃机关纪律、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和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对阿镇、乌兰木伦镇、纳林陶亥镇、札萨克镇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进行机关效能监察。加强对新建重大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督,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政府投资项目中虚假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加强对建筑工程人民防空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督查。加强信息交流与配合,对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身建设为重点,着力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上取得新突破
要按照做“学习进取、务实创新、团结干事、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表率的要求,按照“思想觉悟高,纪检业务熟,文字基础好,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标准,坚持“制度建委、人才强委、工作兴委”的具体思路,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突出政治意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突出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建设;突出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突出纪律意识,加强法纪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扎实深入开展。
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干事的坚强领导核心。
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解决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派驻纪检员的管理,各派驻纪检员要认真履职,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今年,旗纪委将确定3—5个热点单位的派驻纪检员和1—2个镇纪委书记向旗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
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工作既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补位、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努力解决做多做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风气。要积极鼓励在单项工作上的创优争先,努力营造积极进取、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氛围。
同志们!做好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深入推进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构建和谐伊金霍洛、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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