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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旗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旗重点公路交通工程的设计、预算、施工建设。
(四)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征收,负责公
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客运出租市场、汽车维修等行业管理。
(五)负责全旗境内水上船舶、船员年检培训和安全管理。
(六)负责全旗公路建设的审查、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编制情况
核定旗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1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
1、地方公路段
2、交通小额征费稽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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