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政府部门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录入时间: 2007-10-25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旗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确定的人口控制目
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全旗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旗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旗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负责制订全旗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四)综合管理全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订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类专项经费的计划、分配、决算,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编制全旗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六)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学会的工作。
  (七)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编制情况
核定旗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1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
1、计划生育服务站
2、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3、计划生育行政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