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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局
录入时间: 2007-10-25

 科学技术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制定全旗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条例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确定旗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旗科技发展与民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旗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促进农牧业科技创新机制建立,完善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制定相应的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实施。
  (四)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推进高新技术产业
化。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
  (五)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制定有利于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六)管理全旗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协调各类科技合作活动;管理旗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技普及规划,促进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管理专利工作;管理民营科技机构;归口管理全旗地震工作,负责全旗抗震救灾工作的指导及协调;科技园区管理及建设。
  (七)负责科技信息及统计工作。
  (八)承办旗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编制情况
核定旗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4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
1、科技情报站
2、新技术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