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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在农牧业局挂牌)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编制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旗产业化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基地建设、农畜产品市场建设、中介服务组织和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农畜产品加工业;负责全旗农牧业产业化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旗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的组织论证、协调、争取和引进工作,提出全旗农牧业产业化方面各类资金的安排意见。
(四)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机制,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技术进步和农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组织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全旗乡镇企业工作。
(七)负责旗农牧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旗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编制情况
核定旗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名。
另核定事业编制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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