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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管理局
录入时间: 2007-10-26

 老干部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旗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督促检查关于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三)按政策规定办理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有关事宜。
  (四)负责指导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承办旗委和旗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编制情况
  核定旗委老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1名)。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