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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伊金霍洛旗委员会
录入时间: 2007-10-26

 共青团伊金霍洛旗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党字〔2002〕9号)精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伊金霍洛旗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旗委)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并加以落实,领导基层共青团工作。
  (二)加强团组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团干部的培训、转业、提拔和使用工作,同时做好发展团员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三)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向旗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本地区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
  (四)指导企业、农村牧区和城镇居委会共青团工作。
  (五)负责“希望工程”有关工作。
  (六)指导普通中学的共青团工作。
  (七)领导旗青年联合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青联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常工作。加强与旗内外青年罢休和交往和联系,促进交流、增进友谊。
  (八)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少先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少先队事业全面发展。
  (九)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
  (十)承办旗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编制情况
核定团旗委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