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经提请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旗人民政府决定: 张子珍 免旗民政局局长职务,任旗教育局局长; 倪安祥 免旗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任旗教育督导室主任; 胡亚格 免旗经济商务局局长职务; 伊林学 免旗农牧业局局长职务; 万世光 免旗民族事务局局长职务; 吴金奎 任旗民族事务局局长; 麻平一 任旗监察局局长; 高永亮 任旗农牧业局局长; 千云山 任旗科技局局长; 边永祥 任旗经济商务局局长。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