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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姜兴长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秀,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荣院院、副主任云晓明,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秀花,政府副市长包崇明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旗检查工作。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我旗的工作汇报。旗各大班子领导杨博、王根喜、菅永宽、张秀玲、张娅苹、刘杰以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宣传部长张秀玲代表旗委政府向检查组就我旗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情况作了汇报。张秀玲说,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强化学习、广泛宣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以疏导为主,防教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根本,紧密结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特点和现状,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随后,检查组深入伊金霍洛小学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检查,执法检查组对我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工作非常满意。一致认为,伊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有效提高了全旗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加大力度综合治理,创新载体,寓教于乐,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各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走在了全区前列。希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伊旗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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