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拉开我国新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帷幕。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2019〕0617号,明确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2022年10月,二十大提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再次明确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面向中国式现代化进程需求的城镇化。“十四五”时期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在“十三五”时期探索新型城镇化理论建设和实践试点之后,“十四五”时期将进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要求中小城市发展分类施策,强化边境城市稳边戍边作用,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落实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稳妥有序调整城市市辖区规模和结构。要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镇服务功能提供了遵循。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通过政策性资金专款专用、土地指标“带帽下达”等方式,切实支持县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赋予经济发达县、镇与之匹配的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为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全区城镇化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提出五大问题,并相应提出五大应对。
当前伊金霍洛旗城镇化发展存在着产业城镇化滞后于人口城镇化的、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等等特点,为此特制定《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提出的主要思路
综合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提出的要求,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发展要充分体现“集聚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思路。
三、《规划》发展目标
打造“大美绿城,伊金霍洛”。以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地方特色挖掘为根基,到2035年将伊金霍洛旗打造成为宜游、宜业、宜居、宜养的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3%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努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集聚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强,城市群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强化鄂尔多斯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地位。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
城市发展方式科学合理,控制人均建成区面积,减少土地资源浪费,推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
城市功能品质和谐宜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品质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新型城镇化发展条件与基础、新型城镇化发展总体构想、核心策略一:优建设、核心策略二:提韧性、 核心策略三:强产业等五章内容。其中第一章新型城镇化发展条件与基础新型城镇化发展形势与阶段进行了分析判断,总结了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条件和问题进行了总结阐述;第二章新型城镇化发展总体构想主要介绍了国家要求、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策略;第三章章核心策略一:优建设,提出了城镇化格局优化、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城市特色塑造、城乡协调发展4个方面的规划内容;第四章《规划》围绕提升城市服务能力和城市韧性进行具体的规划。第五章就做强二三产,提升城市软实力进行规划。
附件:伊旗新型城镇化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