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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十三五”时期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03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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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伊金霍洛旗“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伊党办发〔2015〕9号)总体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我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在服务大局促发展、强化保障惠民生、深化改革重创新、维护权益保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全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事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把培养、引进和使用好各类优秀人才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各类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五年间,不断加强公务员培训。累计培训公务员4800人次;切实做好了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共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98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045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557人;核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2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856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468人;组织申报完成20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人员初、中、高级及技师培训考核;深化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工作。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力度。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全旗累计投入就业再就业资金4689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108万元。全旗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249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2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73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9059人,创业培训3075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2587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全旗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形式更加灵活,从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社会保障水平提质扩面。“十二五”时期,全旗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养老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数分别达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389人(其中,离退休4544人);基金征缴收入达到33046万元。

  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816人(其中,城镇职工26737人,城镇居民17079人);基金征缴收入达到11994万元。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618人;基金征缴收入达到1633万元。

  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583人;基金征缴收入达到750万元。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9954人。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2998人,基金征缴收入达到10058.6万元。

  企业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十一五”末的1000多元提高到2014年的2200多元。

  (四)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不断加强。“十二五”时期,我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处理以欠薪为主的各类劳资纠纷531起,涉及21573名劳动者,涉案金额4.8449亿元,结案率达到了100%,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同时兼顾企业合法利益,恰当平衡劳资矛盾,使纠纷得到合理妥善解决。积极推行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及书面审查三种形势对全旗各类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计检查用人单位977家,涉及劳动者10.2万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共检查建筑领域、煤矿、餐饮、个体工商户977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5000余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5%,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法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建立了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成网上备案598家,“两网化”工作位于全市前列。宣传劳动法律、法规31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深入企业组织送法上门服务60余次,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为50家企业办理了农民工工资专用支付账户,为5600名农民工办理了工资卡。实行“劳资员”管理制度,我旗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和《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聘请或指定劳资员,专职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现场培训、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相关工作。

  承办劳动争议案件共166起,每年结案率均达100%;接待劳动人事争议咨询1200余人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共465起,劳动能力鉴定共401起;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组建了7个镇社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35个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36个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

  (一)人事人才工作

  1.党政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较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各类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比较缺乏,整体素质偏低;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尊重人才、激励人才积极发挥作用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滞后,管理机制不活。

  2.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无高科技型企业落户入驻,以薪酬待遇为主的发展环境不优等环境因素影响制约,难以建立适合高层次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得现有人才的流失严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步伐缓慢,与县域经济跨越发展不相适应。如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把项目作为集聚、吸引人才和智力的平台与载体,有针对性做好人才引进、吸储、配置工作,积极抓好人才合理配置,在人才与项目的互动中促进项目建设,提升人才的竞争力,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开发引进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

  1.受整体经济下行影响,企业提供空缺岗位较少。受整体经济下行影响,我旗驻地企业产生、销售在不同程度受到影响,提供的空缺岗位较过去明显减少,部分企业甚至出现减员、减产、减酬现象,这是导致“就业难”的主要因素。

  2.就业总量压力和劳动力结构矛盾并存的格局没有改变。从当前我旗就业形势来看,就业总量压力和劳动力结构矛盾并存的格局没有改变,主要是结构性矛盾突出、行业性用工短缺和基础性因素影响等方面导致。一方面不少企业反映“招工难”,另一方面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难”。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要求不一致的结构性错位,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部分行业、部分企业存在的缺工现象,是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不平衡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招工难”与“就业难”折射“有工无人做,有人无工做”的表象,是企业用工与劳动者就业双向选择的必然反映。

  3.劳动者就业竞争意识、能力不强,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不高。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对家庭的依赖性强,缺少职场中的市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有的期望值过高,希望找到的工作既轻松、待遇好并且体面的岗位,理想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垄断行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一般企业则不愿屈就,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就业困难人员则普遍存在年龄大、技能少、文化低、负担重的问题,缺乏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由于当地就业培训机构的就业培训力量不足,加上劳动力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劳动者没有受到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难以满足用工单位需要。

  4.公益性岗位短缺,不能满足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需求。由于过去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存量过大,难以消化。公益性岗位主要有园林、社区、联防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等岗位,另外,公益性岗位限制条件较多,如进城务工人员不能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龄段限定的太窄;对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面临因政策原因而重新失业的风险没有后续援助政策,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未得到很好保障。

  (三)社会保险工作

  1.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进度缓慢。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因为客观原因制约,未能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十二五”期间,全旗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更新,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序开展。但因信息系统不完善,给全旗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带来一定的不便。社会保险档案电子化、信息化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3.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新的矛盾。因历史及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造成企业退休人员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不断拉大,使企业退休人员心理严重失衡,这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4.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压力大。“十二五”期间,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下行,我旗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进一步加大,断保问题比较突出。

  (四)劳动关系工作

  1.企业管理人员与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双方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一定抵触心理,在发生纠纷时调解难度较大。

  2.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大部分企业资金短缺,导致企业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3.少数用人单位随意让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劳动争议案件趋于复杂化,调处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4.守法意识差、执法难,少数企业的法人代表法律意识淡薄,只顾眼前,忽视长远,不能很好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加之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不够,劳动保障部门很难推行相关政策。

  三、“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总体目标,按照旗委、旗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发展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

  (二)主要目标

  1.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高素质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加,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人才管理的规章制度日趋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培养和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形成充满活力、开放包容的人才成长发展沃土,建成西部区域级人才生态高地,真正实现伊金霍洛人才生态城的目标。

  ——人才总量进一步增长。人才资源数量、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人才流动中保持总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5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4 %。

  ——人才素质大幅提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6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6%。高层次人才总量超过0.1万人,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0人。

  ——人才比较优势确立。在新型化工、装备制造、绿色能源、新材料、低碳、节水技术等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增长率达到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倍以上,稳步确立行业内人才比较优势。

  ——人才环境切实优化。建立健全适应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统筹各类资源的人才开发制度体系,营造创业成本最低、服务效能最优的人才环境。

  ——人才效能明显提高。政策机制创新有实质性突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人才贡献率达到39%,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2.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十三五”期间,全旗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全力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以及实现管理服务规范高效。

  到“十三五”期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约1.4万人、医疗保险达到约5.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约2.1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约3.7万人)、生育保险达到约1万人、工伤保险达到1.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约6.9万人。

  3.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新增就业2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00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000人次,完成创业培训3000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000万元;“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要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4.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一是扩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范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取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建筑领域,逐步向采矿业、劳务派遣、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展;二是提高“两网化”的覆盖面,“十三五”期间达到99%;三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设和运行,积极推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商,政府依法调整;四是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按照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原则,不断改革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拓宽劳动争议处理的渠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构建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

  (三)重要任务

  1.紧抓改革发展机遇,扎实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不断扩大人才规模。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并重,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并重,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大人才开发利用步伐,挖掘本地人才资源潜力,合理有效地利用本地人才资源。同时,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使人才的总量、质量逐步适应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大力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的人才配置监管,重点培育一批青年人才,逐步改变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过分集中、分布不均、年龄老化的现状。根据各行业工作的特点,统筹开展各行业人才工作,不断优化各类人才的合理分布,以满足我旗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是切实加强人才能力建设。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从整体上提高我旗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加强党政人才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政人才的依法执政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领头军;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建设,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特别要培养一批技师和高级技师;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建设,重点培养一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和乡村科技人员。切实加强务工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

  四是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比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盘活现有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逐步形成人人可以成才、人人尊重人才的工作环境。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各类优秀人才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旗级人才市场建设,努力开拓农村人才市场,培育城乡一体化人才服务体系。实现市场优化配置和宏观调控相结合,创造合理、有序、规范的人才流动环境;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努力为人才构建和谐、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是转变传统的人才管理方法思路,积极营造以岗位管理为目标,建立现代人才管理机制,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的职务聘任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六是重点推进“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工程。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相关政策,合理规划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平台,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三园一街一中心”全部投入使用。同时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切实强化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非行政事业单位不进”的就业观念。

  2.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好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我旗目前各项政策较为完备,“十三五”期间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覆盖城乡居民。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制。

  二是大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着力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制,强化劳动执法和稽核手段,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各项优惠政策,推进城乡残疾人和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

  三是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认真贯彻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稳步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落实自治区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严把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关。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基金运行内控监督体系,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健全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手段,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反欺诈制度。增加医疗服务监控系统,推动医保费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管、事后重点督查的监管效能。

  五是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争取旗委、旗政府支持,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的培训,积极推进我旗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力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3.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协调联动,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是建立“大就业”工作格局。针对我旗近年来整体就业压力较大的实际,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制定出台推进我旗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协调联动机制。要设立“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定期召集各镇、相关部门和驻地企业参加会议,研究解决我旗就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旗上下共同关注就业,共同推动就业的“大就业”工作格局。

  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总量。鼓励开发旅游市场,发展乡村、民俗等特色旅游,扩大旅游接待能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结合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发展社区物业、饮食、家政、保健、托幼托老、配送快递、家庭护理、修理维护和文化娱乐服务,积极引导求职者在第三产业领域实现就业。

  三是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特别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政府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政策上给予积极扶持。对那些通过自主创业,市场前景广阔,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力度。

  四是继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嘎查村因地制宜以村组建劳务公司,通过采取“商贸公司带农户”、“合作社带农户”、“协会带农户”、“劳务公司带农户”等模式,推动农村牧区富裕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五是发展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大众消费的重要途径和市场销售的新模式,对于拉动消费,特别是外销我旗当地的产品具有巨大推动作用。为此,要强化专门人才培训和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伊旗特色的交易平台,把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带动起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大力扶持创新创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化改革攻坚,推动创新创业,更好地激发地区转型发展的活力。结合我旗实际,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重点搭建好“四个平台”,推动创业工作。

  一是搭建基地扶持平台。开展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工作,落实好配套优惠政策。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A区打造成集教育培训类项目基地;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B区打造成集电子商务、科技研发、就业创业、专家公寓为一体的综合性创业园;将丽景商场(双孵化园C区),打造成集销售、餐饮为一体的商业园。

  二是搭建资金扶持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政府每年要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金,专门用于创业奖励和创业扶持。要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就业局在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资金争取工作同时,旗财政每年要按时足额安排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资金。

  三是搭建导师扶持平台。完善由专家、创业成功人士、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伊金霍洛旗创业指导团”,对创业者开展个性化、专业化指导和服务。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组织一批企业家与初始创业者进行结对帮扶。帮助创业者克服创业过程中政策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变动的瓶颈因素,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对扶持成效显著的导师,利用创业发展资金给予适当补偿和奖励。

  四是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旗“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咨询等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加强培训,在继续推行SYB(创办你的企业)运作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努力提高创业层次和创业成功率。要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大赛,对优秀创业者给予表彰奖励和重点扶持。

  ——坚持以培训促进创业就业,提高创业就业能力。不断完善职业培训体系,规范创业就业培训,夯实技能培训基础,完善社会岗位技能准入量化标准体系、职业介绍体系,扩大就业比例,建立多种类型的创业培训基地,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一是规范创业就业培训模式。整合旗扶贫、人口转移、妇联、团委、就业等部门培训资源,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方式对培训机构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工作统一,资金统筹的职业培训机制,培训的同时要加强日常监控,及时掌握学习培训情况,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二是丰富创业就业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市场需求调整培训思路,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围绕我旗煤炭、煤化工、装备制造、物流、旅游、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将大范围的全面培训调整为有针对性的培训,为创业培训人员提供税收、工商、成本核算、营销和员工管理等创业知识培训,免费为有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充电”,尤其加强电子商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引导创业者在线下运营的同时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操作,形成实体店+淘宝店+微商的电子商务模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是夯实创业就业培训基础。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延长培训时间,充分考虑企业岗位需求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联系实现资源共享设立实操基地,面向家政、餐厅、理发、电焊等通用工种开展定向式技能实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机制,打破单纯以学历为门槛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实践能力考核,发放旗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允许培训合格确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参与各种职位招考进行公平竞争,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就业比例。

  四是开展“创业讲堂”,集聚创业就业能量。积极争取设立创业就业宣传专项资金,依托我旗“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创业讲堂”。针对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未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就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和跟踪服务六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创业就业讲解,帮助自主创业就业人员用足优惠政策,初步形成创业理念。针对返乡农民工、农牧民等群体开办田间学校,强化科普宣传,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牧民土专家,将“创业讲堂”搬入田间地头。

  五是提升就业见习能力。结合全旗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校毕业生、社会就业人员情况,强化旗内神东公司、神华煤制油、煤制天然气公司、圣圆集团、乌兰集团、中煤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设立实习见习基地,对高校毕业生根据不同专业实行3—6个月的见习期,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见习期满企业择优留用,未录用人员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开展“回炉式”培训后纳入人才储备库,为旗内各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紧缺急需人才服务。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明确见习对象范围、见习基地条件、见习补贴标准、见习考核评估等事项。

  ——强化职业介绍平台建设,构建求职用工便捷通道。一是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民间力量参与到职业介绍工作中。要按照相关政策,依据推荐就业的质量高低给予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特别是对成功介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适当提高补贴金额,提高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介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以公办职业介绍机构为主导,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职业介绍工作新格局。二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要解决好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进一步发挥农牧民工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服务理念,切实为进城务工农牧民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途径,有力维护外来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更好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健全维权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和年度书面审查制度,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

  3.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结合本地实际和不同时期的特点,特别突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阻挠劳动监察工作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劳动用工备案、招用人员身份核查等基本劳动制度的落实。

  4.继续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执法模式。协调推进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监察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向基层延伸。

  5.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业性、独立性、准司法性特点,推进仲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6.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建立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系统内控建设,完善权力内控长效机制,确保行政事权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大力提升作风效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合理选配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能力较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加强舆情社情和民意分析,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积极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不断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落实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要规范服务行为和岗位、窗口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奖惩等考核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理,向管理要效率。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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