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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9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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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9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伊政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镇、各有关部门更好理解掌握相关内容,抓好《方案》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实行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1〕4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76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本方案,经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以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城市更新行动总体目标

《方案》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建成一批城市更新项目,走出一条内涵集约、绿色低碳的城市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全城市更新提供伊金霍洛样板的总体目标,并明确了20232025年的年度目标。

2023年,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专项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完善城市更新三年行动项目库,阿镇中心城区至少开展1个城市更新试点项目。

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积极进展,阿镇中心城区至少打造3个、其他镇至少打造1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迈上新台阶。

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有机更新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韧性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全国一流城市形象得到充分展现,城市更新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充分显现,力争将我旗列入全市城市更新试点城市

三、城市更新的类型

《方案》明确了6个城市更新类型。

(一)居住类。针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

(二)产业类。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

(三)设施类。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落实短板缺项补齐、服务供给升级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

(四)公共空间类。针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落实生态价值保护、空间优化提升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

(五)智慧赋能类。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统筹各级城市治理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的智慧赋能类城市更新。

(六)旗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城市更新项目

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点任务

《方案》部署了五个方面16项任务,要求以区域更新为重点,分层、分类、分区域、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

(一)实施生态宜居提升工程。一是2023年,阿镇中心城区创建2个“公园城市示范点”,新建改造口袋公园、小微绿地6个以上,城市绿道不少于15公里;到2025年底,阿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绿化覆盖率达到4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3平方米,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是打造功能完整的居住社区。2023年,阿镇中心城区建设1个典范社区试点,以后根据实际逐步推开;到2025年底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社区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三是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旗累计改造老旧小区59个;到2025年底,200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全面完成改造。四是推动城市危旧房屋改造。2025年底,基本完成阿镇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老旧房屋改造任务,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的新型城市社区。五是创新推进老旧厂区改造。视情况分别实施异地迁建或就地改造,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充分利用搬迁腾退土地和废弃地,发展现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老旧工业厂区功能再造、环境整治和生态系统修复,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产资源。

(二)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工程。一是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全旗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二是加快实施清洁取暖。着力构建“以电为主、可再生能源为辅、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体系,到2025年底,全旗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100%。三是完善垃圾治理闭环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到2025年底,全旗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三)实施安全韧性建设工程。一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提级扩能。2023年实施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四类老旧管网更新改造200公里以上。因地制宜在人口密集区、商业区增加一批公共停车场,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题。适度超前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和架空线入地、杆箱整治任务,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100%;阿镇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公里,全旗标准公共充电桩与标准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不低于1:3。二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5年,阿镇中心城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利用,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三是健全完善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机制。探索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构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健全城市抗震、道路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强化消防设计审查、施工、检测、验收等环节监管,加强隐患排查,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城市安全监管责任制,合理布局城市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绿地休闲区,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四)实施数字智慧赋能工程。一是2025年底,初步建成CIM基础平台,部分行业的“CIM+”应用取得明显成效,CIM平台与BIM软件实现系统兼容协同发展,CIM平台三维数据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二是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15%以上。

(五)实施人文特色塑造工程。一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切实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单体建筑、街巷街区、城镇格局,同时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二是加强风貌特色管控。强化城市设计把控,推动各类建筑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与周边区域整体协调。三是开展旧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通过外墙更新、统一立面、规范店招、亮化提升等多项综合整治措施,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从2023年起,阿镇中心城区每年至少打造3个精品示范街区,其他镇区每年分别至少打造1个精品示范街区。

五、组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步骤

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伊金霍洛旗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人民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萌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全市城市更新各项工作落实,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方案》明确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五个步骤。一是开展城市体检。旗、镇两级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前提,建立由政府主导、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体检发现问题一更新解决问题一实施后评估”的工作闭环。二是编制专项规划。旗自然资源局要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更新计划,系统谋划城市更新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成本测算和实施措施,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划分更新单元。各镇要充分考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覆盖范围,结合道路、产权、行政区划和社会治理单元等,合理划分城市更新单元,可以一个社区、一个重要地段、一个街道为一个单元,也可跨社区街道划分。四是更新项目入库。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更新单元划分、区域发展实际和基层需求,按照“十年一小修、二十年一大修”生成城市更新项目,根据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情况和区域更新需要动态调整,纳入市级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五是推进项目实施。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征询相关权利人或居民意见,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序,科学编制项目方案,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全面总结实施成效,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制定持续推进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人民群众评判城市更新工作成效。

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原则和要求

《方案》明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把握好六项原则。一是规划引领,试点先行。二是统筹谋划,片区推进。三是民生为先,品质为重。四是传承文脉,保护风貌。五是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六是政府引导,共建共享。

《方案》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范围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人,将城市更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配合、指导、督促各镇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各项更新政策措施和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探索“主导功能、混合用地、大类为主、负面清单”更为灵活的存量用地利用方式和支持政策,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健全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补助资金,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旗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通过依法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按照国家规定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四是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统一督导、考核评价工作,考评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对工作推进快、标准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动作缓慢、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五是注重宣传发动。加大对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和典型项目的宣传力度,探索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扩大城市更新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参与面,确保城市更新平稳推进。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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