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主题,系统整合、升级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将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旗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秩序基本形成,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群众能够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主要依据
参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和《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鄂卫健发 〔2024〕221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24〕91号)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紧扣我旗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国家、自治区、市卫生健康委和旗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 “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推动构建高效便捷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四、制定过程
2024年8月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按照程序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先后提请政府常务会议、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最终形成《伊金霍洛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五、文件施行日期说明
该文件于2024年10月9日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