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欢迎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 www.yjhl.gov.cn |
文字解读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建设方案解读说明

来源:伊金霍洛旗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6-21 16:29:00

字号:

保存

   

  一、《建设方案》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要求,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6号),全面启动“十四五”时期的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建设帮扶指导机制。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和监管模式,2023年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县(市、区)建设方案》(内环函〔2023〕108号),并要求各盟市积极组织开展试点旗县(市、区)推荐工作。2023年3月,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响应自治区要求推荐伊金霍洛旗作为试点旗县开展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伊金霍洛旗“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县建设,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二、《建设方案》编制的必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自治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县建设为契机,推动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工程,着力解决化工园区、重点监管单位等突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和短板,深化推进土壤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伊金霍洛模式”立足伊金霍洛旗土壤污染防治现状,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在多部门联动、开展煤化工行业高盐晾晒池转功能环境评估和土壤污染防治执法能力提升等方面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旗土壤污染防治水平,促进伊金霍洛旗土壤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鄂尔多斯市乃至内蒙古地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提供借鉴。

  三、《建设方案》编制政策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环发〔2022〕44号);《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重点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2年7月;《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指南(试行)》202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3月;《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2月;《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1月;《鄂尔多斯市煤炭加工行业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技术要点》2023年6月;《鄂尔多斯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试行)2023年3月;《伊金霍洛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

  四、《建设方案》主要内容

  《建设方案》以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建设方案》包括总则、现状与基础、目标与指标、建设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六章内容,其中第一章总则是对编制背景以及编制依据进行了阐述;第二章现状与基础主要介绍了伊金霍洛旗的地理位置、区域社会经济概况、区域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保护情况、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等现实情况;第三章目标与指标明确了《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建设范围、建设时限、建设目标、基本原则5个内容;第四章建设任务明确了具体要求1.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试点示范,2.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源头预防,3.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与服务能力;第五章重点项目主要以在产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预防、煤化工行业现有高盐水暂存池转功能路径探索、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等5个试点项目以及提出了14项工作任务清单;第六章保障措施从四个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资金保障、借力技术支撑、加强宣传推广来建立保障。

  五、《建设方案》实施目标

  伊金霍洛旗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建设方案技术服务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完成蒙苏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汇金达清洁溶剂油公司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预防,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全力建设自治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县,坚决守好土壤生态安全底线,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现全过程安全利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县建设方案》的通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蒙ICP备120021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70014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137号

邮箱:yjhlqzwgkbgs@163.com  网站支持IPv6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77-8582238(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