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公安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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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部门 |
对应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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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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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接收渠道、注意事项、时限、收费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监督和救济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公安局 |
法定 |
政府网站 |
√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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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第四十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公安局 |
条例 |
政府网站 |
√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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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机关简介 |
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及职能 |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执法信息:(一)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二)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三)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法定程序、时限,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五)公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申请途径、方式,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六)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七)举报投诉的方式、途径;(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九)公安机关内设执法机构及其职能;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民警姓名、警号和监督举报电话;(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十一)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公安局 |
政府网站 |
√ |
政治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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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决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的编制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确保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些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2.预算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如果需要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批3.决算编制:决算是对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包括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机构人员情况、预算绩效等。决算报告需详细反映部门预决算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4.预决算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预决算应当在批复后一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确保透明度。公开内容包括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5.预决算监督:预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调整都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和各单位需依据预算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预决算管理。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在预决算管理中,常见问题包括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编制不规范、不科学等。改进措施包括完善预算编制范围,细化预算项目,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等。 |
法律 |
预决算信息经财政厅审批后20个工作日 |
公安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
√ |
警务保障室 |
预算是确保各部门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防止资金挪用或滥用。决算是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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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法律 |
全年 |
公安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
√ |
警务保障室 |
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接受、登记、录入、传递,负责公告信息的发布与管理,负责发售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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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身份证证照费 2、出入境证件费(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
发改价字(2003)2322号(公安) 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 |
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考虑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集成电路技术、密码技术、防伪膜和辟线等印刷技术,使用了改性聚脂等环保材料,制作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同意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一)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二、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发的通知 |
每年1-2次 |
公安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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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治政府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第六条 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
每年4月1日前 |
公安局 |
规范性文件 |
政府网站 |
√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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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每年1月31日前 |
公安局 |
条例 |
政府网站 |
√ |
法定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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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府信息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接受并办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答复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公安局 |
条例 |
政府网站 |
√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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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权责清单 |
公安局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的职权名称、依据、责任事项等信息。 |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公示可以采取设置公告栏、触摸屏或者查阅本等方式进行。已经建立公共信息网站的公安机关还应当将该条规定的公示内容以及受理机关的地址、咨询电话在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
动态调整 |
公安局 |
法律 |
政府网站 |
√ |
法定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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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务服务 |
1、未成年人姓名变更 2、出生登记入户-婚生婴儿父母在同一户口出生申报 3、死亡注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八条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
法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公安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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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依法依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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