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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来源: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2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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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 

  (4)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要项目等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镇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 

  (5)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6)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财政预算。 

  (7)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8)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9)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0)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12)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生态建设; 

  (14)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工作; 

  (15)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6)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17)负责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18)负责对农牧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牧民素质,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19)负责农村牧区工作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20)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管理; 

  (21)配合旗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2)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6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镇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与监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6、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移民安置、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设置事业单位3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性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 

  受镇人民政府和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有关部门委托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札萨克镇核定行政编制31名,核定领导班子科级领导职数3正8副,党政机构领导职数共6正,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共4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及党群服务中心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7-895101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208 

  负责人:奥 远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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