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金霍洛旗薛老婆儿面馆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一)伊金霍洛旗薛老婆儿面馆,样品名称:小蝶、小碗;样品数量:1个,备样数量:1个;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等2项;检验机构: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该食品经营单位小蝶、小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项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单位于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之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更换了一台新消毒柜。2024年3月26日申请复检,2024年4月16日复检报告合格,报告编号:NTC202401031377(小蝶),NTC202401031377(小碗),并及时提交了整改报告。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