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金霍洛旗桂鹏绿色手工粉条加工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伊金霍洛旗桂鹏绿色手工粉条加工店
样品名称:粉条;生产日期:2024年04月21日;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检验机构: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该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粉条(生产日期:2024年04月21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元(¥90.00元);
2.罚款人民币五仟元(¥500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零玖拾元(¥509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小作坊自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之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该小作坊于2024年6月17日送检了该小作坊生产的粉条,经检测,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标准指标≤200mg/kg),检验结论为合格。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