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何氏美食村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伊金霍洛旗何氏美食村
样品名称:小吃碟;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伊金霍洛旗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该餐具经营单位经营的标称“小吃碟”大肠菌群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单位于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之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进一步对该店的整体卫生状况、餐具消毒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及时提交了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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