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2年7月15日-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3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8581865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编:017200
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内蒙古杨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杨家梁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优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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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伊环审字〔2022〕36号 |
2022.7.19 |
2 |
鄂尔多斯市锦泰丰华煤炭有限公司煤矸石 环保砖厂项目 |
鄂伊环审字〔2022〕37号 |
2022.7.21 |
3 |
阿斯日音希里村生物环保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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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伊环审字〔2022〕38号 |
2022.7.21 |
4 |
内蒙古五十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商贸城危废库项目 |
鄂伊环审字〔2022〕39号 |
202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