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鑫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环发[2022]102号)文件精神,我局督促辖区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在督促过程中发现鄂尔多斯市鑫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经实地走访调查,该企业被列入限制类发展名单,职工已解除了劳动合同,无法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该企业相关人员如看到此公告,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高菘伯 电话:04778969063),如该企业恢复生产,要求补充披露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