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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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盐水缓存罐功能转变项目 |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鄂尔多斯市嘉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性质:技改;建设内容:将134单元柴油罐区内2台20000m³高盐水储罐改造为柴油储罐 |
1、废气:本项目将原有固定鼎罐改造为内浮顶罐,改造后两个储罐呼吸损耗为11.48t/a。 2、废水:项目无生活废水产生,无新增生产废水。 3、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运输车辆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采取减速、禁止鸣笛、规范操作等措施,且搬运及转运过程具有间断性和时间短的特点,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固体废物为清罐时产生的罐底油泥,暂存于厂区危废库,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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