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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5年4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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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煤矿区煤层气精准开发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参数试验井)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12000m2,建设参数试验井一口。

1、废气:施工场地采用洒水车洒水抑尘,表土堆场采取覆盖措施。钻机、发电机组使用清洁柴油燃料。放喷废气采用燃烧器燃烧后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罐,最终拉运至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钻井废液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处理后回用于钻井工程,回用率为95%。压裂返排液排入场地内单独设置的储液罐(1800m3),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置,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设置在封闭建筑物内,并在周围设置屏障;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钻井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钻井泥浆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钻井岩屑在岩屑存储桶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防渗:现场使用的液体储罐(如泥浆不落地装置的各个储罐、柴油罐、循环罐、储液罐(压裂返排液)、压裂车等)均采用地上储罐,同时在罐体下部铺设2mm厚防渗聚乙烯土工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cm/s-10cm/s。

6、生态:钻井场地表土剥离,单独存放,项目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绿化覆土。项目对钻井场地采取尽量少占地、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依据“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用于植被恢复,恢复的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当地背景水平。植被恢复选择当地草种以油蒿、本氏针茅为主。恢复面积为12000m2,植被恢复率(成活率)≥95%,覆盖度不低于占地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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