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地叙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当下,对文物的保护利用及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尤为重要,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伊金霍洛旗地域辽阔,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地上、地下文物极其丰富。目前,全旗现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及代表性建筑不可移动文物14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成吉思汗陵、战国秦长城遗址、秦直道遗址、朱开沟遗址),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郡王府、新庙、古城壕城址、车家渠城址、红庆河城址、三套石圈遗址),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黄陶勒盖城址、乌兰敖包城址、电石湾城址、白敖包遗址、架子圪旦遗址、白圪针墓群),旗级5处(吉祥福慧寺、沙日塔拉遗址、红庆河墓群、刀劳岱墓群、新街粮站)。现有馆藏文物790件(套),其中一级文物2件(套),二级文物1件(套),三级文物9件(套)。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伊金霍洛旗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守文物安全底线、红线、生命线,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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