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征地告知
伊政告字〔2022〕19号
札萨克镇塔日雅柴达木村、红庆河镇阿日勒图村、冯家渠村、呼家壕村、林家拡堵村、其劳图村、台格希里村村民 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拟征札萨克镇塔日雅柴达木村、红庆河镇阿日 勒图村、冯家渠村、呼家壕村、林家垸堵村、其劳图村、台格希 里村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用于神华新街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项目用地,具体地 类的面积为1036. 16亩。
从征地告知书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收的土地 上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 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