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的征地告知
伊政告字〔2022〕23号
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拟征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土 地上的建(构)筑物,用于伊旗乌兰木伦朝阳煤矿配套设施工业 广场建设项目用地,具体地类的面积为110. 97亩。
从征地告知书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收的土地 上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 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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