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临时用地告知书 (伊政告字〔2018〕36号)
乌兰木伦镇石灰沟村:
经研究决定,拟征用乌兰木伦镇石灰沟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作为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具体地类的面积以实地丈量的数据为准。
从征地告知书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
乌兰木伦镇石灰沟村:
经研究决定,拟征用乌兰木伦镇石灰沟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作为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具体地类的面积以实地丈量的数据为准。
从征地告知书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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